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nx2024-4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轩0951-692028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娜0951-60284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ZNX2024-46、招标编号:NXSX-2024-36

 

1.采购条件

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机要车载安防设备,主要包括车载监控主机(含火灾报警、硬盘录像、图像显示)19套,数字红外高清摄像机223台,火灾烟感探头74个,UPS电源19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3.预算金额:33万元

2.4供货地点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供货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保税区向北500米,安装调试完成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5公告期限:5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每个设备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项目授权证明;

3.4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3.5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9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供应商于2024年10月30日起至11月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报名费的形式:基本户转账。

开户名: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宁夏银行西塔支行23000140200002680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缴纳标书款(选择凭证支付,线下汇款到代理机构,上传付款凭证)→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每个设备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项目授权证明;(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相关承诺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上传。(如需报名费发票请联系公司财务开票,财务电话:18695159516)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1日15 :00 (北京时间)。

5.2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11月11日14:00-15: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5.3递交地点、解密地点。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地点: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4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文件截止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现场解密。

5.5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   系   人: 周轩

电      话:0951-692028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娜、王姿匀

联系电话: 0951-6028459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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