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中达-公开招标-ZDZB2018-XM043-碳13呼气试验检测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zb2018-xm0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小姐0592-20304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ZDZB2018-XM043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厦门市中医院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


联系电话:0592-5519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 厦门分公司 电话:0592-2030455)

采购项目名称:

碳13呼气试验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碳13呼气试验检测仪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定标日期(确定成交日期):

2018-12-12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2018-11-20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流标。

中标、成交项目主要内容(含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主要配置、技术要求等):

经评审,安医汇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成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符合性要求相关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投标处理”的规定,要求厦门昌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厦门鑫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厦门睿亿鑫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先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报价合理性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厦门鑫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做任何说明,其他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函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判定上述投标人投标无效,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合同履行日期:

/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洪毅姜、陈素玲、纪荣伟、赵海群、黄淑兰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邱小姐:0592-2030455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采购结果发布时间: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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