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我站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完成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建立权责一致、制衡有效、执行有力、科学管理的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现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和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项目内容
第一部分: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工作
(一)开展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
调研梳理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风险点,评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出具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工作成果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风险评估报告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一)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优化
全面梳理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各项业务层面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预算管理业务、收支管理业务、采购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管理业务、基建管理业务、档案及仓管管理等有关方面,结合各业务部门情况,明确业务环节,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控体系,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包括内控管理制度及细则,制定并优化各项流程框架、流程图、流程说明、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等,规范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培训
根据出具的《内部控制手册》,负责市救助站内部控制相关培训,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度流程要求开展业务工作,推动内部控制落地执行,并提供内控日常咨询服务。
(三)工作成果
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基建管理等)的细则制度、流程图、工作表单、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等;
2.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手册;
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培训材料;
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需的内部控制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一)根据市财政局通知按时完成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并做好后续修改完善工作。
(二)工作成果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项目依据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
四、项目要求
(一)需求内容:
1.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付款方式:项目款项按3:4:3的比例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30%款项;第二期,合同期过半时,乙方提供经验收合格的中期工作成果(如内部控制相关报告、内控制度的框架、前期培训等)和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40%款项;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30%款项。
3.根据时间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成果并需经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审核通过。服务商需对后期报告进行文稿校对、修改完善等后续服务。
4.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16: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八)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注明“正本”或“副本”。将五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于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附件:1.评分标准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我站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完成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建立权责一致、制衡有效、执行有力、科学管理的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现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和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项目内容
第一部分: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工作
(一)开展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
调研梳理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风险点,评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出具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工作成果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风险评估报告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一)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优化
全面梳理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各项业务层面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预算管理业务、收支管理业务、采购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管理业务、基建管理业务、档案及仓管管理等有关方面,结合各业务部门情况,明确业务环节,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控体系,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包括内控管理制度及细则,制定并优化各项流程框架、流程图、流程说明、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等,规范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培训
根据出具的《内部控制手册》,负责市救助站内部控制相关培训,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度流程要求开展业务工作,推动内部控制落地执行,并提供内控日常咨询服务。
(三)工作成果
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基建管理等)的细则制度、流程图、工作表单、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等;
2.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手册;
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部控制培训材料;
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需的内部控制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一)根据市财政局通知按时完成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并做好后续修改完善工作。
(二)工作成果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项目依据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
四、项目要求
(一)需求内容:
1.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付款方式:项目款项按3:4:3的比例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30%款项;第二期,合同期过半时,乙方提供经验收合格的中期工作成果(如内部控制相关报告、内控制度的框架、前期培训等)和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40%款项;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30%款项。
3.根据时间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成果并需经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审核通过。服务商需对后期报告进行文稿校对、修改完善等后续服务。
4.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16: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八)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注明“正本”或“副本”。将五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于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附件:1.评分标准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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