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覃海会基站设备用电项目至直接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45号
覃海会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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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1套设备,1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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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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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采购原因
我司在桂林市叠彩区滨北路滨北停车场旁米粉店旁马路边监控杆上建有电信简易站设备1套,设备用电是从停车场旁米粉店(覃海会)引入,安装电表1块。原用电协议已于2024年7月15日到期,(基站设备安装位置在滨北路路边的自建杆上,周边无住房,离设备最近的停车场有200米,无杆路,也无法安装直供电)经多次和覃海会沟通,基站设备用电电费从原来的1元/度降至0.95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用覃海会的转供电以保证我方设备供电。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现拟新签用电协议,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开始至 2025年12月30日止,1套设备预计日用电量大约4度,每月电量约120度电费大约114元。年电费总费用为约 1370元(含税),加上我公司从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实际用电但尚未与覃海会结算的电费约690元,2项电费金额合计约为2060元,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覃海会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18977347536
邮箱: 18977347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