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交候选人依次为:
安徽米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份额为100%)。
二、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安徽友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于系统集成报价超过文件规定的含税价,属于初步评审标准中“主要否决条款-★1.应答人分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其中设备类费用含税最高限价:42.260044万元;云桌面平台含税最高限价41.279958万元;系统集成含税最高限价7.959998万元。”所述的情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须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须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须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