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载体平台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闵女士0510-68660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载体平台改造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设计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5合同估算价:约49.8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楼711室,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00(非工作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资质证书④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投标保证金:5000元
缴纳形式:不限
接收单位: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行宜兴支行/301302300016
账 号:394000690018170041424
注:①上述账号仅针对转账、电汇、本票、汇票缴纳形式②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点00分,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及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14日
本招标项目载体平台改造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设计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5合同估算价:约49.8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楼711室,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00(非工作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资质证书④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投标保证金:5000元
缴纳形式:不限
接收单位: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行宜兴支行/301302300016
账 号:394000690018170041424
注:①上述账号仅针对转账、电汇、本票、汇票缴纳形式②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点00分,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及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660871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660871 | |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4200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闵女士 联系电话:0510-68660877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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