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供电外线排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联科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外线排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崇川区人民路北、园林路东、世伦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地上建筑面积约1293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约 80000平方米 。
2.1.3合同估算价:约547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3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C13037地块一期(地块内东侧)建设项目供电外线排管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0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 23 年 6 月 1 9 日 0 9 时 3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联科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崇川区和丰大厦B座9楼 |
地址 |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
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人 |
徐茂斌 |
电话 |
0513-55883586 |
电话 |
0513-80901318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874786206@qq.com |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