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
用部分)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已由佛山市南海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3〕16 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运 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叶家村、狮岭张家村、狮岭岗头村、狮 岭山下村、朗沙南星村二队、朗沙南星村五队、朗沙南星村六队、凤岗蚁布 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狮岭叶家村、狮岭张家村、狮岭岗头村、狮岭山下村、朗 沙南星村二队、朗沙南星村五队、朗沙南星村六队、凤岗蚁布村等 8 个自然 村的现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截污管网约 3.38km 及配建资源化利用设 施。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2185.3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806.18 万元,运营费 88.76 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150 天内完成资 源化利用设施及其管网建设(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相关检测)并通过 竣工验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运营期 1 年。施工工期不因雨天、假 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施工工期延误罚款:若因承包人原因 造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超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缴纳 2000 元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缴纳。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8 个自然村的现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截污管网约 3.38km 及配建资源化利用设施等施工总承包,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运维、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 的移交。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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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营,固定费率 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 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运营期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 南(试行)》(2023 年 3 月)等文件要求,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广东省《农村生 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 2208-2019)要求标准,具体须符合环保及相关主 管部门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 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 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 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 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5.1 依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 于印发(佛市水利【2022】62 号)》文件,如投标人出现上述文件第二十二条款或第三十条款的情形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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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 注册证书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方为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 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 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 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 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 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 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 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 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 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 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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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 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 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 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 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 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 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 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 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 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 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 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 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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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 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 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 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 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若发生上 述情况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 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 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 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 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 址 : http://ggzy.foshan.gov.cn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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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 年 08 月 22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 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开标 一 室 21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 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 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5 招标人同期有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罗村片区)、狮山镇自 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狮山镇自然村排水 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官窑片区)、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 区)进行招标、评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 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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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中心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编: 5282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7-866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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