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大楼二次装修工程评标报告审查情况说明
致各投标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规定,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异常情形,招标人将依照法定程序组织进行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