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ysy20231225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楠024-66691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沈阳邮区中心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LNYSY2023122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邮区中心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8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为负责查验区和放行区全部作业,其中查验区包括利用胶带机辅助设备
进行邮件卸车、扫描勾核、分剔、开拆、封发、拍照、信息录入、辅助海关查验等。放行区
包括邮件开拆、批译、手工分拣封发、装车扫描、海关反馈异常邮件信息处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邮区中心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邮区中心国际互换局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
一包次投标。
8.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9.承诺书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
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在本项
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
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
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3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_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审核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进
入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上传标书费转账
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包/本,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
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
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评审小组的审议结果为准。)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


提供租赁协议)(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
务专栏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站截图、未被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书(6)
无以下情况的承诺书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
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
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7)承诺书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8)投标人须能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9)承诺书: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
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在
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
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
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
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CA客服电
话:400-080-95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4-2256850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人: 张楠


电 话: 024-66691656
电子邮件: 15730356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绍)
Y
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眇(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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