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十五冶贵溪地区2024年度设备租赁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gs-gxdq-2024-jch049-fw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晓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中国十五冶贵溪地区 2024 年度设备租赁服务 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十五冶贵溪地区 2024 年度设备租赁服务集中采购,招标人 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 号:EGS-GXDQ-2024-JCH049-FW)。 2.项目概况 此次租赁的转运设备、起重设备主要服务于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所承接以及未 来可能承接的贵溪市周边地区项目,以贵溪市政府为中心,周边 100 公里内的项 目,服务时间为 2024 年 7 月到 2025 年 7 月期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转运设备租赁服务;标段二:起重设备租赁 服务。 ★3.招标范围 3.1 供货范围: 3.1.1 标段一:转运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租期备注
1随车吊12 吨70台班2024 年 7 月-- 2025 年 7 月,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有效期一年。按实际发生使用 量及中标单价据 实结算,合同期 满或使用量达到由出租方配备 司机 1 人/车,负责操作人员 的工资、加班 费、津贴、劳保、人身意外保险 等一切费用,操 作人员的食宿、
2随车吊16 吨40台班
3平板车9.6 米 20T20台班
4平板车13.5 米 35T30台班
5叉车3 吨20台班上限,视为合同 履约完毕,先到 为准,合同自动 终止。车辆的油料等 由出租方提供。
6叉车5 吨20台班
3.1.2 标段二:起重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租期备注
1汽车式起重机20 吨30台班2024 年 7 月-- 2025 年 7 月,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有效期一年。按实际发生使用 量及中标单价据 实结算,合同期 满或使用量达到 上限,视为合同 履约完毕,先到 为准,合同自动 终止。由出租方配备 司机 1 人/车,负责操作人员 的工资、加班 费、津贴、劳保、人身意外保险 等一切费用,操 作人员的食宿、车辆的油料等 由出租方提供。
2汽车式起重机25 吨300台班
3汽车式起重机50 吨50台班
4汽车式起重机100 吨40台班
5汽车式起重机200 吨15台班
注:汽车式起重设备出厂日期必须是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 3.2 进场日期及交付地点 进场日期:标段一、标段二暂定为 2024 年 7 月 20 日,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使用地点:标段一、标段二均为贵溪地区及周边 100 公里内(以贵溪市政府 为中心)。 3.3 合同相对人 合同相对人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及履约均由十五冶 二公司负责。 ★4.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 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财务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年限 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标段一:转运设备租赁服务应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日期间,至少一份平板车租赁服务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或 结算发票扫描件;标段二:起重设备租赁服务应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 止日期间,至少一份汽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应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请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七项资格审查资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应保证承诺函真实有效,如存在弄 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 (6)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部分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 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介以及代理机构参与报价。 4.3 实质性响应: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不满足招 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 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7 时 30 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登 录 中 国 有 色 集 团 采 购 招 标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ecp.cnmc.com.cn/)(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完成缴费后,将电子 回单上传至平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标书费、保证金均汇入以下账号。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 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EGS-GXDQ-2024-JCH049-FW 标段**。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 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 账 号:17160101040017669 行 号:103522016012 注:如果为个人缴纳标书费,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投标保证金只能由企 业账户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开标程序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5 条有关规定。 7.2 开标地点: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不用到现场,但仍需在线参加开标过程。在开标时间前,招标人会开 启远程开标大厅,投标人须登录投标管家(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 平台(http://ecp.cnmc.com.cn/),页面右方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点击 “在线签到”。开标时间则截止签到,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开启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管家中点击“一键解密”解密标书,系统开始唱标。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线上解密,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 )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788 号 12 楼(采购物资中 心) 邮 编:430075 招标联系人: 钟晓健 电 话: 027-51015250/18672913906 电子邮件:swyjczxzbb@cn15mcc.com 采购联系人:翟建国 电话:18670117118 平台运营方客服(平台使用技术问题解答):4000809508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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