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09 16:20:06
项目编号:2023084
1、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仑发改基[2022]19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12514 万元,其中一期工程约244067万元,二期工程约68447万元。建设规模:一期工程用地面积 185746 ㎡,总建筑面积 90020 ㎡,包括但不限于空箱堆场库、修洗箱及修车库、配套办公用房、卡口、配套设施、连廊、道路广场、重箱堆场、露天停车场、护坡(二层步道)等一期工程初设文本所包含的所有业态(不含集卡车库与高速立交桥),建设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 。
2.2招标范围: 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除已完成或已委托)。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手续,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配合审计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指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备、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等;
(4)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工作内容 。
本次招标控制价:2636.5286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用约812.934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约121.507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约468.1260万元;工程监理费约1233.9612万元。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工程总体工期约两年半)。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招标人约定的投资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期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企业法定代表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3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5.4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朱宇超、陈懿倩
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
招标人: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013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74-87198137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09 16:20:06
项目编号:2023084
1、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仑发改基[2022]19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12514 万元,其中一期工程约244067万元,二期工程约68447万元。建设规模:一期工程用地面积 185746 ㎡,总建筑面积 90020 ㎡,包括但不限于空箱堆场库、修洗箱及修车库、配套办公用房、卡口、配套设施、连廊、道路广场、重箱堆场、露天停车场、护坡(二层步道)等一期工程初设文本所包含的所有业态(不含集卡车库与高速立交桥),建设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 。
2.2招标范围: 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除已完成或已委托)。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手续,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配合审计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指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备、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等;
(4)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工作内容 。
本次招标控制价:2636.5286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用约812.934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约121.507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约468.1260万元;工程监理费约1233.9612万元。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工程总体工期约两年半)。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招标人约定的投资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期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企业法定代表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3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5.4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朱宇超、陈懿倩
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
招标人: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013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74-8719813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