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5.9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01]qc[cs]20240017
预算金额195.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东浩0459-61581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1]QC[CS]20240017

项目名称: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9,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东城)):

合同包预算金额:979,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小型车辆)东城(包括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450(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3,250.00 -
1-2 其他服务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二轮三轮摩托车)东城(包括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190(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950.00 -
1-3 其他服务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东城(包括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30(辆) 详见采购文件 117,000.00 -
1-4 其他服务 车辆速度鉴定 东城(包括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95,000.00 -
1-5 其他服务 交事故痕迹鉴定 东城(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1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 -
1-6 其他服务 车辆属性 东城(包括萨尔图大队会战大队高新大队龙凤大队) 3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9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2(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南城)):

合同包预算金额:979,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小型车辆)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450(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3,250.00 -
2-2 其他服务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二轮三轮摩托车)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190(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950.00 -
2-3 其他服务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30(辆) 详见采购文件 117,000.00 -
2-4 其他服务 车辆速度鉴定 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95,000.00 -
2-5 其他服务 交事故痕迹鉴定 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1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 -
2-6 其他服务 车辆属性 南城(包括乘风大队红岗大队让胡路大队) 350(台次) 详见采购文件 19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东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合同包2(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南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东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包2(交通事故类鉴定项目(南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2024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各供应商请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包1:19594.00元整,包2:19594.00元整。
开户单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银行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三号

联系方式:0459-698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浩

电 话:0459-6158195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验收标准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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