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宝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24年照明设施维修服务企业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2024-008
项目名称:宝鸡市照明管理中心2024年照明设施维修服务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两个标段总预算,每个标段预算175000.00元)
采购需求:宝鸡市照明管理中心2024年照明设施维修服务企业采购(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方式:供应商凭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CA锁办理:CA公司客服电话:4006369888;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9-88661241;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咨询电话:0917-3263758)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全流程电子标模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线上传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所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财政部网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信息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917-3263756;
2、采购中心联系人:汶先生 电话:0917-3263753;
3、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729719537。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BCC2024-008
项目名称:宝鸡市照明管理中心2024年照明设施维修服务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两个标段总预算,每个标段预算175000.00元)
采购需求:宝鸡市照明管理中心2024年照明设施维修服务企业采购(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方式:供应商凭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CA锁办理:CA公司客服电话:4006369888;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9-88661241;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咨询电话:0917-3263758)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全流程电子标模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线上传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所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财政部网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信息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917-3263756;
2、采购中心联系人:汶先生 电话:0917-3263753;
3、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729719537。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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