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GM-NC2024-097]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采购全市农村公路部分中、小桥梁专项检查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书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JXGM-NC2024-097
项目名称: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采购全市农村公路部分中、小桥梁专项检查项目
买方: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刘卫
组织机构代码: 123601004911021826
卖方: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吴义林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000MA35K5PA07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服务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订立本 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提供以下具体服务内容:
为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路中、小桥梁的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 的深
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对全市 458 座 8154.66 延米桥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其中包括中桥 41 座 1904.9 延米,小桥 417 座 6249.76 延米。
1.2 桥梁专项检查依据及标准: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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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 21-2011);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其他现行有效的国家、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1.3 服务要求:
(1)实地精确测量桥梁结构尺寸等各项指标。对桥梁进行仔细的外观检查,主 要包括桥面系、上部结构、支座、下部结构、附属设施、河床及调治构造物等;对 桥梁进行结构尺寸检查,主要包括桥长、桥宽、净高等。
(2)建立完善桥梁电子信息档案。收集桥梁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纸)、行政审 批文件、验收文件等资料,并电子化转成 PDF 格式建立桥梁档案;建立桥梁基本状 况卡片等。
(3)现场排查桥梁安全隐患,并根据桥梁状况,对县区针对性提出桥梁养护建 议。包括桥梁典型缺损和病害的照片,文字说明缺损的部位、类型、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初步判断病害原因、影响范围及桥梁技术状况,提出养护建议及下 次检查时间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履行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必须在服务期开始日始,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履行合同 义务。
2.2 服务质量要求(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自拟):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费用结算
3.1 本合同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00 元)。
3.2 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合同服务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及其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 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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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 合同价额的80%(以现结存的成品油税费专项资金为准);所有工作完成后并通过 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合同额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甲 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 责任。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款。
4.2 甲方可根据合同规定标准定期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考核。 4.3 甲方应按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4.4 乙方按时提供检查技术服务成果。
4.5 乙方服从配合甲方定期组织履约情况的考核。
4.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管理,遵循甲方规章制度。
第五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逾期提供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乙方支 付甲方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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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标准定期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考核,乙方服务未达到 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一次考核,甲方将按 照合同总价款的1%扣除应付服务费;第二次考核,甲方将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扣除 应付服务费;以此类推,具体考核时间,以合同约定的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规定为 准。根据考核确认乙方无法完成合同履约并提供完整服务的,除扣除合同总价款全 部尾款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 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6.5 服务期间,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 全部损失,并无条件更换服务(技术)人员;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造成甲 方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损坏设备、设施的全部恢复或赔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6.6 因乙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报告,以及其他未妥善管理的事件,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过失造成事故的,由乙 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若为重大事故,事故原因,以政府行业部门的鉴定结 论为准)。在没有明确事故属于甲方或乙方责任之前,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 事故恶化,并通知对方,待责任明确后,承担责任一方应支付对方为此而支出的全 部费用。
6.7 甲方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银行一 年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第七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 产权,以及专营权等),若发生侵权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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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 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主要包括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征收、政府征用、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情形。
8.2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 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 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时间达二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 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 之日起七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 责任。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直至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9.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 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全部损失的,泄密方还应按受害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的订立、有效性、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 则下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 充协议。该书面修改协议或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冲突部分以书面修改 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未涉及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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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不构成甲方的任何格式合同。乙方已阅读 合同所有条款,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认知,完全出于真实意 图签署本合同。
1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乙方(盖章):江西省公路科研设
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帐号:791909733110510 账号: 360010501000500027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金域名都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南昌西湖支行
签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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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完成时限 | 完成标准 |
1 | 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 心采购全市农村公路部 分中、小桥梁专项检查 项目 |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本 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乙方完成本项目服务后 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 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 内自行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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