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704606
预算金额28.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庆辉136022630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番禺区卫生继续教育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卫生继续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04606
(三)预算金额:285,7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服务描述: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东路79号继教大楼5-10楼,是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属下单位,现在通过竞价采购方式选取一家专业的物业公司负责本单位的秩序维护与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持中心办公物业楼宇安全、干净、整洁,为员工提供优雅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最高限价 人民币285,7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叁佰元整。 三、服务期限 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10.5个月。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物业概况 1.服务范围:广州市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办公物业楼宇 2.服务内容:广州市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办公物业楼宇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 (二)保洁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保洁范围包括: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大楼办公室内部卫生清洁。需进行保洁服务的有:大楼大堂、大楼外墙、电梯及电梯间、走火通道、楼层公共通道、办公室、洗手间、停车场、外围广场、道路;需要提供常规的清洁、保洁、协助垃圾分类等工作。 2.协助单位绿化浇水、拔草等养护工作。 3.协助垃圾分类、除四害及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4.按周月计划冲洗清洁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天蓬、地面停车位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收送工作。 5.周六日按广州市番禺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培训课程安排保洁服务工作。 6.协助单位其它工作。 (三)秩序维护范围及工作内容 1.负责单位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2.协助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单位车位协调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报纸、文件发放等级工作。 5.员工休息或请假中标供应商必须从其它项目调配人员顶班,甲方不另外支付加班费用。 6.协助甲方搬运、调整科室、布置会场、测量体温等勤杂工作。 7.协助单位其它工作。 (四)服务要求 1.建立和落实单位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保、环卫设施齐备。 2.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无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4.秩序维护工作时间:秩序维护人员每天三班24小时365天无缝对接服务。 5.保洁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7:00-12:00;下午2:00-5:0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甲方需求调整)。 6.周六、日按继教中心培训课程安排保洁服务工作。 7.重大会议或重大接待活动期间增派人员支援。 五、其它要求 (一)物业公司服务人员要求和人数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员工休息或请假中标供应商必须从就近其它项目调配人员顶班,甲方不另外支付加班费用):男,5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态度,工作勤恳,责任心强,热爱楼宇管理,热心为业主服务,能团结全休员工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熟悉甲方物业管理需求与流程,熟悉甲方会务需求,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具备保安上岗资质(持证上岗),能得到甲方认可。 2.清洁员3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楼宇管理,热心为业主服务,能团结全休员工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熟悉甲方物业管理需求与流程,熟悉甲方会务需求。 3.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和清洁员节假日上班、休息或请假,中标供应商必须从就近其它项目调配人员顶班,甲方不另外支付加班费用。 4.★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5.★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工具设备服装、劳保福利等费用,食宿自理。 7.中标供应商在甲方重大会议或重大接待活动期间需增派人员支持,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2.成交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2-10 09:21:04 ~ 2023-02-16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2-16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0.5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庆辉 13602263022
采购单位:番禺区卫生继续教育中心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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