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微课智慧录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jx20230803013
预算金额75.98万元
招标公司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姐0760-85733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微课智慧录播室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微课智慧录播室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SJX20230803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9,814.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包预算金额:¥759,814.0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采购包供货、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响应承诺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凭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4.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sjingxin.com.cn );
3)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联系方式:0760-8836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联系方式:0760-857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85733333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微课智慧录播室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SJX20230803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9,814.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包预算金额:¥759,814.00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微课智慧录播室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工业 | 否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采购包供货、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响应承诺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凭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4.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sjingxin.com.cn );
3)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联系方式:0760-8836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413卡
联系方式:0760-857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85733333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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