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金额
208.4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t-2024-0401-012
预算金额208.47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392-6630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一、询比采购条件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
2.2项目编号:HBKT-2024-0401-01
2.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采购预算价:2084738.03元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2.8质保期:总计量表以前(含总计量表)终身质保,总表之后质保期两年;
2.9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雍也北大街西侧、漓江东路南侧;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响应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需要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是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否则无效。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询比公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555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30366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
2.2项目编号:HBKT-2024-0401-01
2.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采购预算价:2084738.03元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2.8质保期:总计量表以前(含总计量表)终身质保,总表之后质保期两年;
2.9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雍也北大街西侧、漓江东路南侧;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响应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需要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是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否则无效。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询比公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555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30366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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