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市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施工程
(一期)
总承包
(EPC)
工程已
由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荔发改行审字
[2021]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桂林荔兴新农村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项
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设计、
?
采购、
?
施工、
?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荔浦市13乡镇行政辖区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阳鹿高速,荔玉高速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荔城镇、杜莫镇、新坪镇、马岭镇、大塘镇、茶城乡、蒲芦瑶族乡等7个乡镇的94个村庄、3874栋房屋的“三清三拆”风貌改造提升及13个乡镇精品示范村屯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清三拆”、“三微”减速、房屋风貌改造、园林景观绿化、藏毒铺装、公共服务设施、村屯道路工程建设等。 本项目(t估算价□概算价):152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9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标段1涉及656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2492.80万元,涉及杜莫镇、荔城镇、新坪镇、大塘镇 标段2涉及646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2454.80万元,涉及荔城镇。 标段3涉及471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1789.80万元,涉及荔城镇。 标段4涉及911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3461.80万元,涉及茶城镇、马岭镇。 标段5涉及532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2021.60万元,涉及蒲芦瑶族乡。 标段6涉及784栋农房改造,估算工程造价为2979.20万元,涉及大塘镇、马岭镇。 2.4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中级以上的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t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凭企业 CA 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 86-96 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 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 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建议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90%支付】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 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guilin.cn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ipu.gov.cn 发布。 8 . 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7226200 9 . 监督部门及电话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7218613 10 .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荔兴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市荔城镇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北路259号5楼 邮 编:546600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周庚福 联 系 人:王振军 电 话:0773-7219379 电 话:0773-8288084 2021 年 3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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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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