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02标段
金额
26.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02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农建【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 罗冬雷 ,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煋方元项目管理(泰州)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02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顾高镇、三水街道、俞垛镇、溱潼镇、大伦镇、蒋垛镇、张甸镇、白米镇、梁徐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3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三水街道、梁徐街道、娄庄镇、大伦镇、白米镇、顾高镇、俞垛镇、溱潼镇、蒋垛镇、张甸镇共10个镇街、其中新建项目面积0.04万亩,改造提升项目面积3.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5万亩,具体以实际为准 ;总投资金额:7115.42万元;总工期:210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3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02标段(适用于2023年度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审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涉及三水街道、俞垛镇、溱潼镇,其中三水街道杨院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4座,明渠1.42公里,涵洞8座,田间道路0.24公里,农田林网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俞垛镇姜茅村、角墩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4座,明渠0.3公里,暗渠2.33公里,农桥2座,田间道路6.19公里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溱潼镇三里泽村、夏朱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15座,明渠7.58公里,暗渠0.18公里,圩口闸1座,田间道路0.97公里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02标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1374.63万元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26.1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1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一年(按365日历天计),共计57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暂定价(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的10%,工程施工至合同工程量的50%时,可付至已完成(施工工程造价*中标费率)的7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双方确认价(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7%,余款3%的质保金按规定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等。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
(8)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含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1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3 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6.12万元(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本标段监理最高投标费率1.9 %,工程约1374.63万元(最终结算监理费=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01~05标 (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1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姜堰区姜官路25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775795888 15052854139
招标代理机构:煋方元项目管理(泰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南京路16-24
联 系 人: 冯素红
电 话: 052388235998(13852660268)
电子邮件: 305174088@qq.com
11.备注
11.1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023年3月10日
02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农建【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 罗冬雷 ,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煋方元项目管理(泰州)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02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顾高镇、三水街道、俞垛镇、溱潼镇、大伦镇、蒋垛镇、张甸镇、白米镇、梁徐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3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三水街道、梁徐街道、娄庄镇、大伦镇、白米镇、顾高镇、俞垛镇、溱潼镇、蒋垛镇、张甸镇共10个镇街、其中新建项目面积0.04万亩,改造提升项目面积3.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5万亩,具体以实际为准 ;总投资金额:7115.42万元;总工期:210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3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02标段(适用于2023年度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审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涉及三水街道、俞垛镇、溱潼镇,其中三水街道杨院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4座,明渠1.42公里,涵洞8座,田间道路0.24公里,农田林网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俞垛镇姜茅村、角墩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4座,明渠0.3公里,暗渠2.33公里,农桥2座,田间道路6.19公里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溱潼镇三里泽村、夏朱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灌站15座,明渠7.58公里,暗渠0.18公里,圩口闸1座,田间道路0.97公里及相关田间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02标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1374.63万元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26.1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1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一年(按365日历天计),共计57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暂定价(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的10%,工程施工至合同工程量的50%时,可付至已完成(施工工程造价*中标费率)的7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双方确认价(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7%,余款3%的质保金按规定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等。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
(8)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含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1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3 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6.12万元(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本标段监理最高投标费率1.9 %,工程约1374.63万元(最终结算监理费=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B+C+D(A、B、C、D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 A: 1.投标报价: 68 分 2.商务: 3 分 3.单位业绩: 4 分 其中,商务、单位业绩合计 7 分 B: 4.总监理工程师: 2 分 5.资源配置: 8 分 C: 6.监理大纲部分: 15 分 D: 7.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人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7%、98%、99%、100%,开标现场抽取(多个标段同时开标时,仅抽取一次,α值相同);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70%、80%,开标现场抽取(多个标段同时开标时,仅抽取一次,β值相同);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①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全部参与算平均; ②若7≤有效投标人<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 ③若有效投标人≥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等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增加: 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3分) | 奖项 | 投标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监理的水利工程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大禹)奖项得3分,获得省级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项得2分,获得市级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项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三比三评”优胜单位得1分。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本项仅限评1个奖项,不得重复计分。 | 3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4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类监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土地整治、土地整理等),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监理合同、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不可。2、造价如有差异,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监理合同、验收证明中小者为准。 | 4 | |||||
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2分)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 | 具有工程类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的,得2分 | 2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8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配备专业:水工建筑、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专业各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专业齐全且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有一个专业不符合或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扣1分,扣完为止。(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或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证书等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0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 3 | |||||
监理设备 |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5分(全站仪、水准仪、GPS、激光测距仪、回弹仪、钢筋保护层厚度位置检测仪),有一项得1分,最多5分。(所有检测设备须有本单位购买发票) | 5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15分)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合理得4分;一般得2分;不合理得0分。 | 4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合理得3分;一般得1.5分;不合理得0分。 | 3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 | ||||||
…… | ||||||||
2.2.4 (4) | 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与分值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决定) | 投标人最终得分W=A+B+C+D中,A:由经济造价评委评分的报价、商务、单位业绩内容,D:答辩由全体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B、C部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决定的是否分组评审进行计算。两种方式如下: 方法一(分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B、C评分项目分成若干项目组N1,N2…之后,对评委按项目组分工评审,各项目组最终评分按组内评委所赋分值(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最终B+C得分为所有项目组的最终评分之和。 方法二(不分组评审):由全体技术标评委分别对B、C全部内容赋分并计算出各自B、C总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01~05标 (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1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姜堰区姜官路25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775795888 15052854139
招标代理机构:煋方元项目管理(泰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南京路16-24
联 系 人: 冯素红
电 话: 052388235998(13852660268)
电子邮件: 305174088@qq.com
11.备注
11.1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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