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69-8126641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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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合洲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7879项目名称东莞市合洲鞋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6号1号楼103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合洲鞋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原址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下屯东门坊厂房2号之二”,因企业发展需要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6号1号楼103室”。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办理情况:(1)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原址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下屯东门坊厂房2号之二”,于2016年10月27日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文号:东环建〔2017〕3928号(详见附件)。(2)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于2017年5月24日取得“关于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意见详见附件),文号:东环建〔2017〕5706号(详见附件)。(3)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2441900MA4X7X5K8X001Z(详见附件)。(4)东莞市厚街合洲鞋材厂于2020年12月15日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转型升级为东莞市合洲鞋材有限公司,文号:粤莞核升通字〔2020〕第2001039439号。具体迁改扩建内容如下:◆项目从“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下屯东门坊厂房2号之二”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6号1号楼103室”;占地面积由2300m2增加至5748m2,建筑面积由5000m2增加至6348m2;◆总投资增加50万元;◆增加EVA鞋垫中底的加工生产,增加生产EVA鞋垫中底100万双/年;◆增加热压机、转印机等一批设备(详见表15);◆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在密闭车间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提升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5748m2,建筑面积6348m2,主要从事泡棉鞋垫中底、EVA鞋垫中底、聚氨酯鞋垫中底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泡棉鞋垫中底100万双、EVA鞋垫中底100万双、聚氨酯鞋垫中底100万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烘烤、热压成型、浇注、加热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2,排气筒高度为16m);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放到污水管网(编号:DW001);冷压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联系电话0769-81266411通讯地址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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