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冷库建设及温控、冷链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冷库建设及温控、冷链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冷库制冷设备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21: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子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9856228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史老师0991-3359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子婷18199856228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冷库建设及温控、冷链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S-2024-HW002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冷库建设及温控、冷链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冷库建设及温控、冷链系统采购项目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为交钥匙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质保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负责人)或具有授权的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冷库设备的安装调试;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联系方式:史老师0991-335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8室
联系方式:周子婷1819985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 1819985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