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上虞区公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汤浦镇乡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汤浦镇 (地点)2023年上虞区公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汤浦镇乡村道安全隐患治理),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11时至2023年6月15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6月12日
名 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绍兴达蜀建设有限公司 | 吴建平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2059 |
工 期 | 质 量 | 报价(元) | 得 分 |
30日历天 | 合格 | 273710 | 99.32 |
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11时至2023年6月15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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