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2023-JQ01-W1072)
金额
563.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1-w1072
预算金额563.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拟对某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场所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Q01-W1072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563.53万元,其中包1信息化设备建设445.49万元,包2办公家具118.0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1(信息化设备建设):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办公家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产品的关键设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及意见建议函原文档(doc/docx格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e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3635652401。邮件主题为:2023-JQ01-W1072需求建议+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电   话:021-81827086    13635652401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附件:1.商务技术要求
      2.意见建议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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