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40912002
预算金额1517.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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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五期及同步实施工程环境监理项目2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91200201Y)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五期及同步实施工程环境监理项目2标

项目编号:4403922024091200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五期及同步实施工程环境监理项目2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91200201Y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09-14 09:00 至 2024-10-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9-1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9-30 1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经办人魏工
办公电话07558896005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15217739419
电子邮箱wumengting@shenzhenmc.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五期及同步实施工程环境监理项目2标【标段编号:4403922024091200201Y001】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内容
一、监理范围: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25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29号线一期、32号线一期、西丽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高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及同步实施工程监测,监测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区、车站、区间、横竖井、车辆段、停车场、取土(石、料)场区、弃土(石、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绿化区和其他附属工程区。
二、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施工现场及附属设施等区域范围内生产施工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期的环保措施、污染治理设施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三、监理主要工作:
本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针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以及为该环保项目建设中相应环保设计和建设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根据《深圳市施工期环境监理技术指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制定环境监理方案及核查计划。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并对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2.施工阶段
(1)环保工程设计执行情况
对施工方是否按照本环保工程设计要求和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开展施工进行监理。检查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环保批复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对施工区域由于施工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是否按照要求收集或者就地处理达标后排放进行监理,避免因本环保工程项目施工造成新的水污染产生。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包括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达到保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区的大气污染源(可能的废气、粉尘)排放提出达标控制要求,使施工区及其影响区域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5)噪声和振动控制措施
对施工期间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要求按要求进行防治。要求采取措施使施工区及其影响区的噪声和振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重点是对靠近生活区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理。
(6)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为保护野生植物采取的各种迁移等方面的措施。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采取的其它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7)环境监理服务中包含环境监测,应根据实施方案和环保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理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
(8)核查落实项目环保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建设,监督落实环保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环保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的审批意见。
(9)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监理告知书,并检查环境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
(10)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年报和总报告,定期提交建设单位,并定期呈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监测实验室必须有CMA认证。
(11)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3.施工交工阶段
(1)确定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编制环境监理总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内容、时段、环境影响因素、环境减缓措施、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结论。
特别提醒:受政府规划及其他因素影响,招标人将有可能对上述工程检测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需接受。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17.91664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19号线一期、25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29号线一期、32号线一期、西丽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或市政)环境监理项目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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