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潮白河赤城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700509300053000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赤城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海燕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冲166313145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潮白河赤城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0530001002 | ||||||||||||||||||||||||||||||||||||||||
招标内容: | |||||||||||||||||||||||||||||||||||||||||
潮白河赤城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白河赤城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规模:本项目潮白河赤城段保护耕地按5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保护村庄按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 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为赤城县境内云州水库上游段,上游起点为沽源县与赤城县县界(赤城县北栅子村,桩号0+000),下游至云州水库库尾(桩号31+300),河道全长31.3km。其中包括主槽整治疏浚21.2公里,新建岸坡防护21.86公里,修建防汛道路 17.01公里,重建生产桥8座等。 2.1.2建设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工程治理范围为沽源赤城界至云州水库。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18个月; 2.1.5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6631314511; 赤城县水务局0313-6312445。投诉渠道:赤城县行政审批局0313-7609847; 2.2招标范围:详细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用地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及施工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相关专业)。(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相关专业)。 3.1.4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3 09:00至2023-12-1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