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净水公司2024年沥滘净水厂一、二期提升泵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水泵部分)【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净水公司2024年沥滘净水厂一、二期提升泵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水泵部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净水公司2024年沥滘净水厂一、二期提升泵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水泵部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净水公司沥滘分公司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广州净水公司2024年沥滘净水厂一、二期提升泵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水泵部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招标内容 | 计划对沥滘净水厂一、二期提升泵站一期5台湿式离心泵进行更换,包括潜水泵现场控制箱、潜水泵现场接线箱、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并利用原有的PLC柜,接入水泵电机绕组温度、水泵轴承温度、水泵内部泄漏、水泵机械密封泄漏,水泵电机电流,水泵电机电压,软启动运行/故障信号,远程/就地信号,水泵流量,水泵运行时长等。PLC柜若备用的AI及DI点数不够,则须增加AI和DI模块。中控组态软件需同时改造,增加上述水泵信号显示及报警。 | ||
工期(交货期) | 18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2.76686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1.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持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注:技术职称证书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 1.6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7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1.8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2024年7月-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8)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该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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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1 日10时 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颜工 | 联系电话 | 020-6231552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赖工 | 联系电话 | 020-38730932-801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889046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