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钢结构公司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1招标
金额
2.6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b20221222041
预算金额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5
公告正文




钢结构公司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1招标

编号

MB20221222041

公告日期

2022-12-22
截止时间

2022-12-25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2-12-25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道路完工并验收完成后付至总用量的3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总用量的100%。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未能及时付款,甲方不支付利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公告正文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

招标编号:CLZB-202212-01920

联系人:王策

电 话:17831110011

发标时间:20221222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22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
3、建设单位:河间市路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原材要求和质量要求:
2.1水泥
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强度等级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
采用散装水泥,在水泥进场入罐时,要停放七天,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夏季高温作业时,水泥温度不能高于50℃,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2.2粗集料
用作被稳定材料的粗集料宜采用硬质岩石加工成的碎石,压碎值≤35%,针片状含量应不大于18%。
2.3细集料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颗粒级配。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20%,含泥量不大于3%。
2.4、公路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水泥稳定碎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51-2009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 F20-2015
2.5、公路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满足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与规定。本工程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2.6、确定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最大干密度指标时采用重型击实方法,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并有良好的施工性能。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水泥剂量、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本工程技术标准为:
水泥剂量应不大于6%,且水泥剂量不小于5.5%。
7d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
合理的水泥稳定碎石组成必须达到规定及设计强度要求。
2.7、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3、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制与运送
3.1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必须采用专用稳定材料拌和设备拌制混合料。
3.2对无机结合料稳定中、粗粒材料,在装卸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小混合料的离析。
3.3拌合厂与工地现场距离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的可能,应根据工程量,配备足够数量的混合料运输车。
3.4混合料运输车装料前应清理干净车厢,不得存有杂物。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3.5混合料运输车装好料后,必须用篷布将箱体覆盖密实,不论运距多远都要覆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打开篷布,防止导致混合料水分散失,直到摊铺机前准备卸料时方可打开。
3.6水泥稳定材料从装车到运输至现场,时间宜不超过一小时,超过两小时招标方不予接收及摊铺。
3.7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投标方必须保证施工连续性,不得因车辆不足导致现场间歇性停工或停工,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内车辆充足。因混合料供应不足造成现场施工非正常中止,造成的费用浪费及返工等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4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5、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水泥稳定碎石、建筑材料或建筑用石加工等生产及销售内容等。
4、投标方中标后,供货前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26300
2、本次招标所用水泥稳定碎石将应用于“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施工区域分布于河间市全域。本次招标需要将水泥稳定碎石运至施工现场,运距不确定。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地域的交通路况、运距、运输时间、交通安全(尤其村镇内)、选择合适大小的运输车辆等。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混合料送到摊铺现场的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水泥稳定碎石的全部材料费、场地费、加工费、运费、保温及安全环保等所有措施费用以及税费、管理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包含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13%)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转账或电汇
2、支付时间:道路完工并验收完成后付至总用量的3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总用量的100%。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未能及时付款,甲方不支付利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发票约定:
(1)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2)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4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5日11时00 分。
3、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5日 13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材质要求

品牌要求

1

水泥稳定碎石

5.5%水泥


26300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质量要求
公路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水泥稳定碎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
技术要求
水泥剂量应不大于6%,且水泥剂量不小于5.5%。7d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水泥稳定碎石 5.5%水泥 26,300.00 2022-12-26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 发布日期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河间市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河北省 沧州市 河间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