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gc-2023-0015
预算金额175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简俊斌136313196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2023-2024年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3-001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采购范围:常规施工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常规塔类、微站、传输、通信设备、机房的项目)。
(2)采购内容:
①土建施工:包括新建铁塔基础、新建土建机房、新建框架机房、租赁机房装修、室外一体化柜基础、一体化机房(含彩钢板房、铁甲机房等)基础、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地网、搭接地网、6米及以下抱杆安装、美化天线外罩安装等施工。
②外电施工:包括10KV以下、220V和380V引入(架空、地埋、利旧管道、附挂、顶管)(含转供电)、报装、电力杆等施工。
③设备安装及塔桅施工:包括有机房站配套、一体化机柜站配套、无机房(柜)站配套、梯次/铅酸电池安装、动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动力配套二次搬运、蓄电池搬迁、电池合路器、开关电源安装/拆除/改造、整流模块安装、直流配电设备安装、空调安装、新增室内综合柜、基站(设备)搬迁、配套设备零星(模块)扩容、无线主设备安装、天馈安装、新建传输接入、荷载等量替换、增加支臂、增加拉线、地面塔加固、6米以上杆塔安装/改造、简易塔桅安装、塔桅平台吊装、塔体改造等施工。
④协助选址:协助完成铁塔公司自主选址以外的新建选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完成站址谈判、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协调等工作内容。
(3)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75334万(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
(4)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5)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8)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9)保修期要求:工程终验完成之日起[24]个月。
1.2  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辅助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0.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3  本项目划分为21个标段。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
地市
份额及对应区域
份额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预算占比
1
广州
份额一
番禺区
3800
14.4%
份额二
增城区
3400
12.9%
份额三
黄埔区
3200
12.1%
份额四
天河区
3000
11.3%
份额五
南沙区
2800
10.6%
份额六
白云北(江高、人和、钟落潭、太和、龙归)
2500
9.5%
份额七
白云南(金沙洲、松洲、同德围、棠景、三元里、景泰、同和、大源、京溪、石井、新市、云城、黄石、鹤龙、永平、嘉禾、均禾、白云湖、石门)、越秀区
2300
8.7%
份额八
花都区
2000
7.6%
份额九
海珠区、荔湾区
1800
6.8%
份额十
从化区
1600
6.1%
2
深圳
份额一
龙华区、光明区
3727
23.2%
份额二
龙岗区
3309
20.6%
份额三
宝安区
3148
19.6%
份额四
坪山区、大鹏新区
1869
11.6%
份额五
盐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1617
10.1%
份额六
福田区、罗湖区
1317
8.2%
份额七
南山区
1076
6.7%
3
云浮
份额一
罗定区域
3800
32.8%
份额二
云城、云安区域
3000
25.9%
份额三
新兴区域
2800
24.1%
份额四
郁南区域
2000
17.2%
4
东莞
份额一
横沥、桥头、常平、谢岗、樟木头、企石
2280
20.1%
份额二
凤岗、清溪、塘厦、黄江
1398
12.3%
份额三
长安、虎门
1370
12.1%
份额四
莞城、南城、厚街、沙田
1354
11.9%
份额五
东坑、石龙、石排、茶山、寮步
1316
11.6%
份额六
东城、高埗、石碣
1260
11.1%
份额七
大岭山、松山湖、大朗
1238
10.9%
份额八
万江、麻涌、中堂、望牛墩、道滘、洪梅
1134
10.0%
5
佛山
份额一
南海
2500
25.0%
份额二
顺德
2300
23.0%
份额三
三水
2200
22.0%
份额四
高明
2000
20.0%
份额五
禅城
1000
10.0%
6
惠州
份额一
博罗龙门
2920
33.4%
份额二
惠城
1937
22.2%
份额三
惠阳大亚湾
1593
18.2%
份额四
惠东
1342
15.3%
份额五
仲恺
955
10.9%
7
揭阳
份额一
榕城区、揭东区
2780
32.8%
份额二
普宁市
2500
29.5%
份额三
惠来县
2000
23.6%
份额四
揭西县
1200
14.1%
8
梅州
份额一
兴宁蕉岭
2550
31.1%
份额二
五华平远
2250
27.4%
份额三
梅江大埔
1750
21.4%
份额四
梅县丰顺
1650
20.1%
9
阳江
份额一
阳春市
3002
38.0%
份额二
阳东区、阳西县
2765
35.0%
份额三
江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133
27.0%
10
韶关
份额一
武江区、浈江区、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
4620
60.0%
份额二
曲江区、翁源县、新丰县、乐昌市、乳源县
3080
40.0%
11
河源
份额一
源城区(含江东新区),紫金县
2296
30.6%
份额二
龙川县
1960
26.2%
份额三
连平县,和平县
1950
26.0%
份额四
东源县
1287
17.2%
12
汕头
份额一
中心城区(金平、龙湖)
2087
30.0%
份额二
潮濠片区(潮阳、濠江)
2082
30.0%
份额三
澄澳片区(澄海、南澳)
1395
20.1%
份额四
潮南(潮南)
1385
19.9%
13
汕尾
份额一
陆丰市、华侨管理区
2738
40.0%
份额二
海丰县
1985
29.0%
份额三
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1437
21.0%
份额四
陆河县
685
10.0%
14
湛江
份额一
廉江市、吴川市
1900
29.8%
份额二
雷州市、徐闻县
1670
26.2%
份额三
赤坎区、麻章区、遂溪县
1557
24.4%
份额四
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
1250
19.6%
15
清远
份额一
清城区+清新区
2522
43.5%
份额二
英德市+佛冈县
1765
30.4%
份额三
阳山县+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513
26.1%
16
江门
份额一
蓬江、江海
1300
24.9%
份额二
开平、恩平
1134
21.7%
份额三
台山
1047
20.0%
份额四
新会
948
18.2%
份额五
鹤山
794
15.2%
17
茂名
份额一
电白
1400
26.9%
份额二
高州
1100
21.2%
份额三
茂南
1000
19.2%
份额四
化州
900
17.3%
份额五
信宜
800
15.4%
18
潮州
份额一
潮安区
1870
41.0%
份额二
饶平县
1094
24.0%
份额三
湘桥区
1003
22.0%
份额四
枫溪区
593
13.0%
19
肇庆
份额一
高要、端州
1334
30.0%
份额二
四会、鼎湖、高新
1201
27.0%
份额三
广宁、怀集
1112
25.0%
份额四
德庆、封开
800
18.0%
20
珠海
份额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岛,含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所有海岛)、高新区
1020
34.0%
份额二
香洲区(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凤山街道、吉大街道、拱北街道、南屏镇、湾仔街道、保税区)
690
23.0%
份额三
斗门区(斗门区全域,含富山工业区)
660
22.0%
份额四
金湾区(金湾区全域,含高栏港经济区)
630
21.0%
21
中山
份额一
东区、中山港区、南朗镇、石岐区、阜沙镇、三角镇、民众镇、港口镇
1140
38.0%
份额二
古镇镇、横栏镇、东升镇、小榄镇、东凤镇、南头镇、黄圃镇
960
32.0%
份额三
西区、沙溪镇、大涌镇、南区、五桂山区、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神湾镇
900
30.0%

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多标段数:【7】个,每标段最多中标一个份额。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85.0%,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⑤⑥六项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证书的查询网站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证书的查询网站截图【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http://zzxy.nea.gov.cn/#/gateway)】。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通信基站土建工程或通信电力引入工程施工项目或通信配套工程相关施工或塔桅施工或通信基站一体化施工),同类项目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含网址或含可以查询订单截图的账号密码或打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视为未提供。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每个投标标段至少1人,各标段不得复用):均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投标标段至少1人,各标段不得复用):均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于各标段。不同标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只认可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标段序号最小的标段,标段序号靠后的不予认可。③各标段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标段内或其他标段的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④各投标单位之间所有拟派人员不允许重复,如出现重复对应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均作否决处理。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相应标段对应地市】“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相应标段对应地市列入企业黑名单(全品类或施工类)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其他要求: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3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招标文件费:每标段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凡有意参与多个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各对应标段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4.2.4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务必在本公告4.1条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款的支付,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右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2.4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1)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①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打开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www.bdebid.com/),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②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www.bdebid.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2)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①首次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已持有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有效。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办理CA并确保其有效,CA用于编制投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无需CA。
②CA办理流程: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3)平台操作咨询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碧悦街8号中国铁塔大厦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0-38916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联 系 人:简俊斌、朱敏、裴健平、田亮、文松超、谭泽沛
电 话: 13631319612(简)13660060360(朱)020-31420945
邮    箱:xinhuasx009@163.com
7.2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03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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