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管理用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管理用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管理用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G2018-02-093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8月8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管理用车采购项目 |
|
招标编号 |
JG2018-02-0936 |
|
主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包:三厢轿车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市益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凤台县星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89000 |
892500 |
02包:7座商务轿车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惠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惠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46000 |
447900 |
公示期:自2018年8月8日至 2018年8月10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网站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