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台供暖所2024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招标公告
金额
96.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23654-33
预算金额96.4万元
招标公司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聪67160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0323654-3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4 万元,招标人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 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
2、招标编号:20230323654-33
3、招标范围及内容
3.1 招标内容:
选取合格的供应商对丰台供暖所 2024 年全所水处理设备集中维修项目进行设备维修、软化 水装置树脂清洗、树脂罐防腐、脱气机移位、盐泵计量泵更新、水箱更新等项目。详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3.2 招标范围:
(1)所投产品的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对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3)货物随机标准附件、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和易损件的提供;
(4)提供保修及售后服务;
4、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维修服务并具备验收条件。
5、投标人资格
5.1 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北京时间 09:00-11:00、13:30-16:3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13 室
8、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采用基本账户开具的支票(与北京通兑地区)或银行汇票 或电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3、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3:00 时—13:30 时(北京时间)。
14、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三里九号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10-839802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67160107
电子邮件: zixunchu7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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