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在我市部分区域补建350兆数字集群通信基站项目
金额
15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201805309334
预算金额153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1539万元
中标联系人高放
公告正文
在我市部分区域补建350兆数字集群通信基站项目

工程编号 210101201805309334 工程名称 在我市部分区域补建350兆数字集群通信基站项目
标段编号 G21010120180530933411541001 标段名称 在我市部分区域补建350兆数字集群通信基站项目基站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内及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区域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高放 无要求 无要求 15390000.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协力同方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390000.0000 15425500.0000 15588000.0000
工程工期 92 天 92 天 92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评审得分 91.29 57.64 52.6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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