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修复科技分公司)
排水工程维修更换修理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委托监理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相关的材料现场图纸场内交通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桥梁临时加固改造交通设施施工用水接水点施工用电接电点非夜间施工照明施工安全保卫封闭护板封闭围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观测管网基础施工半成品保护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噪音管理环保造价工程照管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设备治安保卫警卫护栅警告标志树木邻近房屋施工现场采用封闭施工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全部设备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测量放线钢材水泥试验设备试验人员施工设备工艺试验提升设备工程试车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临时工程工程保险环境治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A22070400140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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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5531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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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7-11T10: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7-15T09: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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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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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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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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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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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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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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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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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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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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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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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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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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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 2建设地点:城门峒尾矿库。 3建设规模:302100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资格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信用中国网上未行政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标准和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包干合同 报价方式 不含税报价,税率9%。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询比文件.rar询比文件.rar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10d5ab6e71434e3098341278ba809da8/rfqMethod=RAQ/orgCode=U1J358/statusFlag=0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修复科技分公司合同编号: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工程库区排水清淤合同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城门峒尾矿库库内在淤泥上清淤挖沟将库内原积水排出疏干。工程量约:沟长270米,深度3.5米,沟上口宽40米,下口宽5米,淤泥外排300米。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地点:马鞍山合同价(含税):元,大写:工程名称: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
2、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1、施工期间的价格变动风险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将贯穿施工过程的始终,发生数量变化时综合单价不调整。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9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及其配套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四、质量标准三、合同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确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六、违约责任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为: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5、履约担保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质量异议,待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清场结束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预留结算价款的3%做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无施工质量问题,由项目使用单位出具质保期满确认考核书后无息支付。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3、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6、如上述前款约定的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则对于超出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如因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合同中途停止履行本合同或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甲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对已乙方已完工部分不予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4、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甲方现场并解决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等,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交付甲方。3、乙方交付的承揽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或乙方隐瞒材料缺陷,或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而影响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也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承揽工作成果,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予以全部返还。2、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因返工、修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开工、逾期完工或存在其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之情形,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不得超过二周,否则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方式11、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扣减的,甲方可向乙方继续追偿,或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10、本合同期间内,如乙方或乙方关联方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发生违约,或无论何种原因乙方被列入宝武集团禁入名单的,以上均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者对外进行融资、设置抵押、质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全部经济损失。8、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证明。7、如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按乙方已完成的承揽工作量进行实际结算,同时乙方应将该已完成的承揽工作成果交付甲方。除此约定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乙方员工或雇员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后果。3、因乙方、乙方员工、乙方雇员或与乙方有合同关系的其他人的原因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员工、甲方雇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在上述损害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与被损害方协商赔偿。如由于乙方拖延造成甲方不得不先行承担垫付义务的,乙方则应按甲方实际垫付数额的120%向甲方赔偿。2、现场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及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1、乙方交付的承揽工作成果甲方在合理使用下因质量或其他原因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其他约定事项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修复科技分公司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各执叁份,合同正本及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款修改1.1.2.4、1.1.2.5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名称:;1.1.2.5设计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往来函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以其最新版本或最后发布的为准。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其附录;⑷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另外若本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⑸本合同通用条款;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⑺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⑻投标文件(含补充、澄清、说明、答疑及确认函);⑼施工图纸;⑽与本工程有关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⑾委托监理合同。1.1.1合同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行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和规定,若有最新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和规定。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外因施工需要且经发包人或相关部门同意而占用的土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其附录;⑷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另外若本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⑸本合同通用条款;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⑺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⑻投标文件(含补充、澄清、说明、答疑及确认函);⑼施工图纸;⑽与本工程有关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另有图纸需要,发包人可代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其中两套作为竣工图,档案馆及甲方各一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在开工日期前14天提供。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上述齐全的资料后在合理时间内审批。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以书面形式提供,以上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的需要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见上述条款。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本项目的工期总目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等资料。工程的施工形象进度不符合已定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及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进度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成期限的延误,因进度计划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1.6.4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施工现场发包人项目管理部。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1.6.3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
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临时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施工现场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临时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或围档或围栏)中心线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及马钢相关文件处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项目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私自复印或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提供给第三人。若违反本条,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索赔的范围包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及索赔产生的费用。
居民身份证号:340502199007180614;姓名:张先昂;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及马钢相关文件处理。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协调办理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涉及相关事务。通信地址: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生态修复科技分公司。电子信箱:/;联系电话:13045556880;职务:设备工程部部长;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不提供通讯线路,提供施工用水接水点、施工用电接电点,发包人按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于批准的开工日期7日内提供。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但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如本项目含有危大工程,发包人应严格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1提供施工现场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和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其中①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并采取相应安全设施(如封闭护板、封闭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和因施工、进料等与周边发生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一周须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表等资料。(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竣工备案要求的纸质竣工资料(按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版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⑧扬尘污染防治增加的责任,按照安徽省造价站造价【2014】1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⑦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马鞍山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发包人的场地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规定;有配合发包人做好资料归档、结算审计的义务,及时处理好现场事务。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和《马鞍山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实施,并在交工前拆除临时建筑,临时用地与项目部用地场地需硬化,施工车辆通行区域须配备洒水车专人洒水,禁止灰尘满天,若由此造成的群众阻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观测施工场地周围所有管网、管线、排水、道路及邻近建筑物,并充分考虑基础施工对其影响,若发生问题承包人要采取补救措施,费用承包人承担。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交验合格后如属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管的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保、环卫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居民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⑨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人应优先采购项目所在地产品。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3承包人人员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扣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扣违约10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扣违约金5万元。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项目经理到位率不低于80%,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100%到位。管理人员名单在进场施工前5天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招标人认为不能胜任,需要变更的除外),若确实需要变更的,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能变更,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资格)、获奖奖项(若有)、业绩(若有)、技术水平等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相应人员的资质(资格)、获奖奖项(若有)、业绩(若有)、技术水平等。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方面向发包人负责。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擅自更换一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扣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施工现场的,需提前一周报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批准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承包人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更换一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扣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前5天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的书面报告同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设计标准检测确保验收合格,对检测不合格的要求返工并处罚。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交验合格后如属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管的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保证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发生民事或刑事案件,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保管。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合同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分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且①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范围内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对危及交通安全的施工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防护设施,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②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③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各种杆、管线、树木、邻近房屋,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妥善保护,如因施工不当或保护不力将杆、管线、树木、房屋损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④施工现场采用封闭施工。⑤如本项目含有危大工程,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相应事项约定如下:<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2>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7>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9>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10>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如有)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随工程进度款同比例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包含在工程进度款中)。③承包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要制定文明施工措施,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文明工地的要求。6.1.5文明施工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上报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需要确认的文件后7日内。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任何确认、调整和修改意见不免除和减轻承包人的工期责任。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收到施工图后,应在七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标方案(均一式三份),报发包人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布置等内容,增加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节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节点规定)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施工组织设计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分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文件(一式三份)后7天内审查完毕。另要求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三份),但不作为结算依据。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分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一周由发包人、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分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1)若由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延期的,每延期目标工期2天,扣除签约合同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延期一个月以上的,每日扣除签约合同价百分之五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电、停水、节假日、扰民、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在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报告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上述工期顺延的情况,发包人不承担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如遇国家和政府要求短期(临时)停工的,双方商量处理。7.6不利物质条件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5%。(2)因延误工期给发包人带来的其它损失按实另计。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2)/;(1)/;
本工程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其品牌规格、质量和价格后方可采购。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项目所在地产品。如钢材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钢材或相当于宝武钢材质量、水泥为海螺牌或相当于海螺牌等大企业生产的水泥。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所有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不另增加费用。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1)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也不予变更价款。关于变更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应执行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或价格:(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1)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关于变更及签证估价的约定:(3)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确定方面的资料(含所有的变更、签证资料),必须经过发包人代表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竣工后价款结算的唯一依据。(2)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所有变更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②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单价,报价中存在的按照报价价格计价,报价中不含的根据签证按施工当期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调整。①按照安徽省2018版计价依据进行重新组价,2018版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及安徽省、马鞍山市及马钢相关规定。
12.1合同价格形式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及马钢相关文件处理。风险以外价格计算方式,除了按2018计价规则和相关规定执行,还要按中标价让利幅度让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2)承包人承诺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本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均已包含由于施工现场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工效降低、费用增加、工序颠倒引起费用增加及农务关系协调费用等各项费用;考虑并包含周边区域已有的建(构)筑物、提升设备、以及自身提升设备间对施工的影响及费用。(1)本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子目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或供应品及设备)(包含运费、采保费、辅材、配件等)、二次搬运费、机具机械台班费、设备安装费、综合费(包含管理费、利润、保险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以及就本项子目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项子目工程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周期及结算时,对于风险范围内的各种因素,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计量。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5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4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计量。
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分包人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经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的工程,则自验收结束之日起15天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剩余材料等,并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清理干净。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设计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纸要求。
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分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竣工退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结算项目承包合同及合同报价书;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招标文件;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统计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审计主体出具的审定(审计)报告;资料归档等。分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审核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签发最终结清证书后的28天内。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审核价款的3%。(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有关文件执行。(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执行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1保修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2承包人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2.1超过合同中确定的或发包人要求的开工日期达十天(含十天)以上的。2、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损失,并可以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计算,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工程或影响工程进度,只有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才可暂停工程或顺延工期;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任何事实、指令或文件都不能顺延工期。若承包人擅自停工而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可以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立即返还发包人所付之工程、材料款。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方式与其它施工单位签约以完成工程,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及所增加之费用。如本合同经发包人解除或终止,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2.6承包人其他违约行为,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2.5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2.4承包人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消极怠工或不听从发包人指示,屡教不改。2.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发包人限期改正而未改正。
4、承包人若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对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等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达到设计图纸要求。3、承包人确保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否则赔偿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2、若由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延期的,每延期目标工期2天,扣除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延期一个月以上的,每日扣除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五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1、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分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分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关于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因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自身需要办理有关保险,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额中。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分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国家、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提交。
(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资格要求:4计划工期:30日历天。3建设规模:302100元。2建设地点:城门峒尾矿库。1招标项目名称:城门峒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信用中国网上未行政处罚。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3投标其他条件:
不含税报价,税率9%。报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设计说明
工程名称城门桐尾矿库闭库及绿化库区排水工程
工程计划(工号)21环境治理-1-2-4设计编号
、设计内容:
城门桐尾矿库库区积水面积约9000平方米,推填前需排水疏干,
1、清淤设备3台。
行铺垫,以现场实际用料结算。
5、1M履带式挖掘机配合施工。
二、项目概算:51万
属地单位售
01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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