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招标(采购)代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02-3518-6607
预算金额76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阳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律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2-202015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02-3518-6607
项目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南片 4.项目概况:本项目地上层数为一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主要为公交和长途汽车综合站。总建筑面积为 5126.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455.6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1670.38 平方米。工程费用约7600万元。 5.招标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6.服务资金说明:财政资金 7.服务金额:151620元(含)—— 170940元(含)(含上下限),竞价报价超过区间作无效标处。 注:服务金额包含招标代理费(三万元整固定价格不做竞争)及清单控价编制服务费。 8、联系电话: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020159
服务类型:招标代理
服务事项:招标(采购)代理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竞包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行贿行为记录。【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整个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录入(提供平台截图)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含一级、不含二级,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中选结果公示发出后5天内提供进浙备案资料)。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151620-- 17094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2022-12-09 11:06:31--2022-12-16 09:3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2-12-16的09:30:00-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2-12-16的09:30:00-10:00:00
选取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803室)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杨阳(职员)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957289688
发布时间:2022-12-09 11:06:31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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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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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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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文件
工程审批系
吴发改经投[2022]73号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
调整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有关内容的批复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申请报告收悉。鉴于项目用地等要素制约,为加快推进
专项债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对原吴发改经投[2022]4
号批复项建的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作以下调整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项目总用地约365.2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
相关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南太湖大道道
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南太湖大道)新建工程、湖州
市升山大桥改建工程)”调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
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
路一区府路)新建工程、高铁新城配套道路涉铁工程)”。
二、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下一
审批
步工作。
投资在线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程
折江政务服务
1
爸在线平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归件归集、信
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
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八里店镇政
府。
2022年7月25日印发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
项目代码:2201-330502-04-01-951391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委托方):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乙方(受托方):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证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顺利实施,加快项目建设,提
升政府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特委托乙方湖州吴兴新业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项目代建,经各
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2、项目总投资:总投资90300万元。
3、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内。
4、建设内容: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附属道路
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区府路)新建
工程、高铁新城配套道路涉铁工程)
二、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代建合作方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吴兴区高铁新
城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建设
主体,乙方作为项目代建主体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后
期结算等工作。按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价
款。
1
三、代建管理内容
1、筹集用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合法并及时足额到
位;
2、办理本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3、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设计管理工作:
4、开展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本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6、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审核工作
7、本项目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验收与移交工作;
9、本合同约定的或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事项。
四、投资管理控制
1、乙方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代建部分编制施工
图预算进行投资控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
件,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特种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工作。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设计成果、材料选样、建设标准与工
程变更等影响工程费用的事项,甲方须参与共同确认。
五、合同价款与计取
1、本项目合同价款(或项目总投资额)由
黄组成,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2、项目建安费的计取:本项目由乙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
施工方,人路为准。
3、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土地费用、勘探、设计等及后期永久水、
2
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为准。
4、代建管理费的计取:
计取
5、资金成本的计取:
(逐笔计取)计取。
六、项目回购
甲方按吴兴区区政府代建费用的相关纪要,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
资金:
1、第一期:
2、第二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甲
本
3、第三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二年内,
4、第四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三年内,
并
付清资金占用成本。
5、上述金额最终按照决算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
的必要条件,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完成特
种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工作,配合做好代建工作。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
3
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
商,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交通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盖章)
法定表人或其
价
(盖章)
乙方: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日期年月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文件
务网
投资在线平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
吴发改经投[2022]4号
线平台
投资在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工程审
浙江政务服务网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投资在线平台
申请报告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吴兴区高铁新城交通出行
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同
意你单位实施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在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务服务网
程审批系统
项目总用地约365.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州高铁东
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
道路工程、南太湖大道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南太
湖大道)新建工程、湖州市升山大桥改建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903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
工程审批系
浙江政务服务网
投资在线平台
资在线平台
四、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五、请按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请据此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归件归集、信
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
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2022年1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1-330502-04-01-951391
—2—
书求需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项目概况目录日期:2022年12月项目业主: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选取方式:直接选定;☑公开竞价。
一、项目概况七、附件六、其他要求五、公开选取规则四、服务要求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6.服务资金说明:财政资金5.招标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4.项目概况:本项目地上层数为一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主要为公交和长途汽车综合站。总建筑面积为512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55.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70.38平方米。工程费用约7600万元。3.项目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南片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2.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8、联系电话: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572-2020159注:服务金额包含招标代理费(三万元整固定价格不做竞争)及清单控价编制服务费。7.服务金额:151620元(含)——170940元(含)(含上下限),竞价报价超过区间作无效标处。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含一级、不含二级,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中选结果公示发出后5天内提供进浙备案资料)。(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整个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录入(提供平台截图)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1)竞包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行贿行为记录。【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招标公告、处理质疑、投诉、答疑等问题;(3)按照项目业主要求,依据清单及控制价最终稿成果整理提交工程造价指标分析;(2)负责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核对、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要求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同步提交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成果准确性;(1)建设工程项目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甲方的招标文件初稿应符合甲方的一般规定且成果完整、表述准确,参加会审及修订,完成最终招标文件;2.服务工作内容:1.公开选取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
四、服务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业主要求为准。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8)除上述工作内容外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及发包人交代的事宜。(7)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归档资料,按期移交甲方;(6)开标后发布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中标通知书;(6)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①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1名,造价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含一级、不含二级,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2)清单控制价项目组:②成员:不少于2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代理员身份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录入。①招标代理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整个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录入(提供平台截图)(1)招标代理项目组:1、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2、技术要求:(4)在代理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不符合项目业主整体进度及质量要求的,项目业主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仍达不到项目业主要求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注:以上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人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合理增加人员以达到项目整体质量及进度。③项目负责人(包含招标代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项目组其他人员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②成员: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房屋建筑专业不少于2人、安装专业不少于2人,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一级、二级均可)。
(6)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中介服务机构应对招标工作中项目业主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4)向项目业主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项目业主的支持和配合;(3)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项目业主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1)中介服务机构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3、工期要求:(11)本项目采用动态考核办法(考核要求:服务期间,按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要求执行。)(10)咨询单位在服务期内,应积极配合招标人项目招标。(9)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8)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7)中介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业主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介服务机构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是以建安工程投资造价估算为7600万元为基础测算的,最终咨询费用依据工程类控制价累计金额同比列调整。(最终服务金额上限不得超过本次中标价)(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固定价30000元6、结算方式:5、付款方式:发包人年底(农历)统一支付,支付比例由发包人确定。4、履约保证金:无签订合同起至项目招标代理结束(工期约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单个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时间从接受任务起不超过20日历天。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含造价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企业基本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若以下材料未提供齐全,做无效报价处理。7、本项目至竞价截止时间为止,需上传以下资料。(若本需求书未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各竞价单位自拟格式,若本需求书已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则按本需求书格式填写,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注:竞价单位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证书资料。(9)其他要求(如有)。(8)项目报价响应表;(7)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6)拟投入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5)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五、公开选取规则(3)招标代理费为响应价,不响应此报价做无效标处理。(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应符合项目实施的阶段性要求,且招标代理服务费中已包含基本评标专家费(非招标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流标除外,由招标人补贴相应专家费)。(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分为招标代理费与清单编制费两部分。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特点进行报价。8、报价方式:
□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年月日时;3.确定中选人:公开竞价结束,选取所有竟价中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所有竞价中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中选人:2.公开竞价时间:公开竞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启竞价通道,竟价开始至结束为30分钟,已报名成功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价。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参加竞价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系统自动延期2个工作日,延期后满足2家方可进入公开竞价。☑公开竞价;直接选定;由项目业主直接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定向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
评价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价:所有拟中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属于自己序号球;项目业主在所有序号球中随机抽取3次,分别代表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随机抽取程序:要求:项目业主、有资格抽取拟中选人委派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随机抽取。抽取地点。
根据评价内容排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拟中选人,其他单位以此类推。评比专家对所有拟中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分别推荐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由业主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注:根据需求书制作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且密封递交,评比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未按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现场未提供授权委托书,作无效标处理)。评价内容:技术评分(100分)评价地点: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序号 | 评价因素 | 分值 | 评价标准 |
1 | 企业招标代理业绩 | 0-24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公共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4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6分;注:①.金额以施工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及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如政府部门组织或项目业主委托的业务部分业绩无中标通知书,可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时间或提供业绩符合项目内容但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本项最高的24分,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 |
2 | 企业造价咨询业绩 | 0-24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公共投资项目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业务4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6分;注:①.金额以盖有业主公章控制价成果封面为准;②.提供成果封面扫描件,以及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如政府部门组织或项目业主委托的业务部分业绩无封面,可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时间或提供业绩符合项目内容但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本项最高的24分,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 |
3 | 造价咨询总项目负责人业绩 | 0-10分 | 造价咨询总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公共投资项目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业务4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5分;注:①.金额以盖有业主公章控制价成果封面为准;②.提供成果封面扫描件,以及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如政府部门组织或项目业主委托的业务部分业绩无封面,可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时间或提供业绩符合项目内容但合同名称不一致或项目负责人名字未体现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本项最高的10分,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 |
4 | 造价咨询人员实力 | 0-12分 | 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得2分,5年及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得6分。2、拟派造价咨询团队人员中工作3年及以上得4分,5年及以上得6分,最高得6分,工作年限以取得工程专业相关毕业证书或造价员证书时间为准。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相关年限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5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荣誉 | 0-10分 | 在“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中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B级(良好)及以上的得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被评为B级(良好)及以上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以最新一期2022年第3季度文件为准。注:提供证书或文件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6 |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 0-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阐述,综合评审。 |
6 |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 0-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相关难点总结解决方案进行阐述,综合评审,注:未提供不得分 |
7 | 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实施方案 | 0-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阐述,综合评审。 |
7 | 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实施方案 | 0-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相关难点总结解决方案进行阐述,综合评审,注:未提供不得分 |
公共投资项目: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中第二条指出:公共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主导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投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一)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二)全部和主要使用政府部门管理或者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共资金的项目;(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四)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投资的项目;(五)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上述评分内容缺项的不得分。3、以上内容评分时按所有评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六、其它要求7.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6.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5.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4.公开竞价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其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拟内容)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二、我单位将按照法定业务范围承接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并按国家有关服务质量要求和项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中介服务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一、我单位提交并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真实。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正在进行选取的项目,并同意取消我单位的选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通报或者处罚期限内不再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任何项目的选取活动。为维护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参与“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交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此,郑重承诺如下: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七、附件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电话:传真: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承诺人法定名称(公章):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三、我单位在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根据本项目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人员。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项目名称:派驻人员汇总表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年限 | 专业 | 证书名称及证件号 | 职务或职称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价人:(盖章)5、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若项目组造价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4、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3、提供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价人:(盖章)特此证明(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业主)的工程的公开竞价活动。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竞价代表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项目报价响应表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价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价人:(盖章)2、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中选,我单位保证在规定的项目业主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1、经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需求书,我单位愿以(大写)人民币(小写¥元)的竞包报价作为本次项目总报价,其中含招标代理费报价三万元不可竞争。遵照需求书的要求承担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服务工作,拟派代理项目负责人为,造价项目负责人为。致:【项目业主】
委托人(甲方):书议协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合同编号:WXCT-ZB-202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的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受托人(乙方):委托人(甲方):(后期委托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协议书日期:年月日受托人(乙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的。发包范围:招标规模:地点: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1、本合同履行规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2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是以建安工程投资造价估算为7600万元为基础测算的,最终咨询费用依据工程类控制价累计金额同比列调整。3.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固定价30000元。结算价计算方式:三、合同价款:(最终服务金额不超过本次中标价)。
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六、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五、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4、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
传真:传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
1、词语意义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第一部分通用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响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在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2、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责任。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二、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3.2适应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1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2)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委托人的义务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受托人的义务4.5委托人未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1)按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代理成果;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6、委托人的权利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依法选择中标人;(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7.1受托人拥有以下权利:7、受托人的权利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人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委托代理报酬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违约四、违约、索赔、争议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11、索赔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因代理人原因致使招标活动存在明显技术性缺陷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3)委托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3、合同变更或解除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2、争议
14、合同生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调解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合同终止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17、补充条款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6、合同的份数六、其他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一种。3.1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执行。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负责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核对、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要求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同步提交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成果准确性;(1)建设工程项目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甲方的招标文件初稿应符合甲方的一般规定且成果完整、表述准确,参加会审及修订,完成最终招标文件;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4、甲方的义务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国家、省部委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除上述工作内容外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及发包人交代的事宜。(7)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归档资料,按期移交甲方;(6)开标后发布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中标通知书;(6)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4)发布招标公告、处理质疑、投诉、答疑等问题;(3)按照项目业主要求,依据清单及控制价最终稿成果整理提交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4)指定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3)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2)向乙方提供完成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4.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业主要求为准。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5.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5、乙方的义务(6)应尽的其他义务:/。(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甲方的权利(5)总项目负责人必须时时掌握编制情况,与招标人进行沟通与汇报。中标人在编制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必须通过项目负责人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人进行答疑或答复内容告知给总项目负责人,再由总项目负责人告知具体编制人员。(4)应尽的其他义务: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如在服务期间,项目班子成员编制成果造成招标人不满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满意为止。(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完成招标代理、清单编制所需费用、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2)为甲方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甲方委托为准;(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招标程序执行;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乙方拥有的其他权利:/。7.1乙方拥有的权利7、乙方的权利甲方拥有其他的权利: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代理事项;如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6.1甲方拥有的权利: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委托人年底(农历)统一支付,支付比例由委托人确定。(以实际完成并经委托人确认的数量为准)。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支票或转帐;8.1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人民币。8、委托代理报酬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0、违约四、违约、索赔和争议9.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9.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扣除所有酬金,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受委托人承担。(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扣除所有酬金,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受委托人承担。(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具体按甲方要求为准11.2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资料提供要求如下:具体按甲方要求为准11.1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资料清单如下:11、成果资料的提交(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积极配合发包人项目接洽、清单编制、招标代理、审计、汇报、后期服务等工作的。六、其他(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2、争议
1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4份,其中委托人2份,受托人2份。16、合同份数④、考核要求:服务期间,按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要求执行。③、承包人总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如在服务期间,项目班子成员编制成果造成发包人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满意为止。②、承包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从业规范,应具备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与委托人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竞价代理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陈伟系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浙江
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单位代理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负责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公开竞价
活动。代理单位在公开竞价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单位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集团有限
建设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日期: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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