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第三方检测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原位测试工程测量工程材料工程结构工程监测监测服务智荟塔建筑材料检测热镀锌钢管镀锌层钢管给水管材胶黏剂粉煤灰高强度螺栓螺栓锲负载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密封胶钢管拉伸试验检查井盖钢板拉伸试验灰砂砖回填土土基现场CBR值测回填土压实度铝合金型材电工套管绝缘电阻镀锌线管压力试验镀锌线管弯曲试验断路器绝缘电阻断路器工频耐压断路器温升试验断路器爬电距离断路器电气间隙断路器脱扣特性断路器瞬时脱扣特性漏电开关标志检验漏电开关绝缘电阻漏电开关工频耐压漏电开关温升试验漏电开关爬电距离漏电开关电气间隙开关电气间隙材料开关爬电距离材料开关防触电保护材料开关温升材料开关耐热材料开关工频耐压材料插座标志检验插座电气间隙材料插座爬电距离材料墙体保温材料外墙工程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复合砌筑墙外墙传热系数实验室检测外窗幕墙工程外窗玻璃光学热工性能外窗传热系数外窗中空玻璃露点幕墙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幕墙玻璃光学热工性能幕墙中空玻璃露点屋面保温材料压缩强度风管保温材料水管保温材料管道材料绝热材料甲醛甲醛氨氨OCTVOC苯苯甲苯甲苯二甲苯土壤氡技术服务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安全防护检测幕墙工程检测基坑监测设备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设备管线位移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咨询质监站监测仪器设备总结报告有关技术数据试验检测专项正式检测风机盘管机组土石方uAoxrp/sdu高端酒店市政工程检测地基与基础承载力检测建筑安装监测工程量清单类似检测常用非金属材料检测常用金属材料检测砌体结构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静载荷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钻孔取芯[机长]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桩基础承载力桩基础完整性检测场地软基处理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消防系统支护结构顶部沉降监测支护结构顶部位移监测基坑内外地下水位场地软基处理监测基坑外地面沉降垂直位移支护桩锚索内力支撑轴力立柱竖向位移常用非金属料检测常用金属料检测地基基础静载试验钻芯法验桩高应变法测桩低应变法测桩声波透射法测桩钢结构无损检测建筑变形测量基桩承载力检测钻芯法检测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实体检测检测鉴定培训检测服务木本苗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方案静载测试分析仪单桩地基承载力千斤顶百分表测试位移压力表超声波检测仪灌注桩基桩动测仪检测桩身完整性钢筋扫描仪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回弹仪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主体沉降监测设备水准仪铟钢尺全站仪测斜仪水位计频率读数仪地质钻机电脑打印机检测/监测信息化施工数据处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043
预算金额928.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利工020-820351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604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7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8.50536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③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第三方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④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1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7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9时45分 - 2022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胡工
- 代理联系人:利工、钟工
- 联系方式:020-82035113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7648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8251321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盖章).pdf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盖章).pdf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440112-04-01-830105).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440112-04-01-830105).pdf
- 1.智荟塔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上网版)2022-9-26.doc1.智荟塔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公告(上网版)2022-9-26.doc
- 2.智荟塔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文件(上网版)2022-9-26.doc2.智荟塔第三方检测、监测招标文件(上网版)2022-9-26.doc
- 招标文件封面(盖章).pdf招标文件封面(盖章).pdf
-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xlsx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xlsx
- 智荟塔第三方检测、检测合同.pdf智荟塔第三方检测、检测合同.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证明.pdf资金证明.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SL202209260006-20220926161132.GZZB
附件: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现委托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
职员董伟健同志(身份证号码:440106199101034012)为中
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
监测服务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资料确认及
招标联系事宜。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440112-04-01-830105)批准,我单位拟准备对建设项目:中新
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为国有资金,资金已经到位,我
单位为了尽快开展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
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工作。现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第三方检测
和监测服务招标有关手续,同时委托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
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股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资金证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440112-04-01-830105)批准,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
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
位,请准予办理相关招标手续。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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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报价汇总表\n |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报价汇总表\n |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报价汇总表\n |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报价汇总表\n | 下浮率 | |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0.4 | |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建筑材料检测 | ||||
2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
3 | 主体结构检测 | ||||
4 | 钢结构检测 | ||||
5 | 幕墙工程检测 | ||||
6 | 节能检测 | ||||
7 | 智能检测 | ||||
8 | 室内环境检测 | ||||
9 | 绿化工程检测 | ||||
10 | 市政工程检测 | ||||
11 | 防雷检测 | ||||
12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
13 | 基坑监测 | ||||
14 | 主体沉降监测 | ||||
15 | 高支模监测 | ||||
合计 | 0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建筑材料检测 |
序号 | 名称 | 检测参数 | 频率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钢筋原材 |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弯曲-拉伸、弯曲 | 同一厂家、牌号、规格每60吨为一批 | 组 | 166 | 90 | 0 | ||
2 | 钢筋原材 | 重量偏差 | 同一厂家、牌号、规格每60吨为一批 | 组 | 166 | 30 | 0 | ||
3 | 钢筋原材 | 强屈比/超屈比 | 同一厂家、牌号、规格每60吨为一批 | 组 | 166 | 30 | 0 | ||
4 | 钢筋原材 | 反向(反复)弯曲 | 同一厂家、牌号、规格每60吨为一批 | 组 | 166 | 48 | 0 | ||
5 | 钢筋焊接件 | 抗拉强度 | 在现浇钢筋砼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 组 | 96 | 60 | 0 | ||
6 | 机械连接 | 抗拉强度 |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 组 | 63 | 60 | 0 | ||
7 | 水泥 | 凝结时间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60 | 0 | ||
8 | 水泥 | 细度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90 | 0 | ||
9 | 水泥 | 标准稠度用水量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60 | 0 | ||
10 | 水泥 | 胶砂强度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240 | 0 | ||
11 | 水泥 | 三氧化硫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180 | 0 | ||
12 | 水泥 | 烧失量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180 | 0 | ||
13 | 水泥 | 胶砂流动度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120 | 0 | ||
14 | 水泥 | 游离氧化钙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180 | 0 | ||
15 | 水泥 | 比表面积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120 | 0 | ||
16 | 水泥 | 安定性(沸煮法) | 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 | 组 | 20 | 60 | 0 | ||
17 | 混凝土试块 | 抗压强度 | 每拌制100盘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 组 | 662 | 36 | 0 | ||
18 | 混凝土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不同配合比不少于1组 | 组 | 5 | 1800 | 0 | ||
19 | 混凝土氯离子 | 氯离子含量 | 不同配合比不少于1组 | 组 | 5 | 600 | 0 | ||
20 | 预拌砂浆 | 强度 | 不超过800t为一批 | 组 | 4 | 300 | 0 | ||
21 | 预拌砂浆 | 14d拉伸粘结强度 | 不超过800t为一批 | 组 | 4 | 300 | 0 | ||
22 | 预拌砂浆 | 2h稠度损失率 | 不超过800t为一批 | 组 | 4 | 240 | 0 | ||
23 | 砂浆试块 | 抗压强度 | 砂浆试件的留置组数按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的各种标号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 | 组 | 120 | 30 | 0 | ||
24 | 砂浆配合比 | 砂浆配合比设计 | 不同配合比不少于1组 | 组 | 3 | 360 | 0 | ||
25 | 沥青防水卷材 | 拉力、断裂延伸率(纵横向)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13 | 420 | 0 | ||
26 | 沥青防水卷材 | 不透水性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13 | 180 | 0 | ||
27 | 沥青防水卷材 | 撕裂强度(纵横向)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13 | 360 | 0 | ||
28 | 沥青防水卷材 | 耐热度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13 | 180 | 0 | ||
29 | 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拉力、断裂延伸率(纵横向)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7 | 420 | 0 | ||
30 | 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不透水性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7 | 180 | 0 | ||
31 | 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撕裂强度(纵横向)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7 | 180 | 0 | ||
32 | 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耐热度 |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10000m2为一批 | 组 | 7 | 180 | 0 | ||
33 | 防水涂料 | 固体含量 | 同一类别、同一型号10吨为一批 | 组 | 15 | 120 | 0 | ||
34 | 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伸长率 | 同一类别、同一型号10吨为一批 | 组 | 15 | 300 | 0 | ||
35 | 防水涂料 | 不透水性 | 同一类别、同一型号10吨为一批 | 组 | 15 | 240 | 0 | ||
36 | 防水涂料 | 粘结强度 | 同一类别、同一型号10吨为一批 | 组 | 15 | 300 | 0 | ||
37 | 土工布 | 厚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38 | 土工布 |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39 | 土工布 | 断裂强力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300 | 0 | ||
40 | 土工布 | 标称强度对应伸长率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180 | 0 | ||
41 | 土工布 | CBR顶破强力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300 | 0 | ||
42 | 土工布 | 等效孔径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240 | 0 | ||
43 | 土工布 | 刺破强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240 | 0 | ||
44 | 陶瓷砖 | 尺寸偏差、表面质量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180 | 0 | ||
45 | 陶瓷砖 | 吸水率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180 | 0 | ||
46 | 陶瓷砖 | 破坏强度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240 | 0 | ||
47 | 陶瓷砖 | 断裂模数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120 | 0 | ||
48 | 陶瓷砖 | 光泽度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180 | 0 | ||
49 | 陶瓷砖 | 耐化学腐蚀性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390 | 0 | ||
50 | 陶瓷砖 | 耐污染性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390 | 0 | ||
51 | 陶瓷砖 | 放射性 | 5000㎡为一批 | 组 | 30 | 720 | 0 | ||
52 | 石材 | 吸水率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180 | 0 | ||
53 | 石材 | 体积密度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180 | 0 | ||
54 | 石材 | 干燥弯曲强度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300 | 0 | ||
55 | 石材 | 水饱和弯曲强度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300 | 0 | ||
56 | 石材 | 耐碱性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240 | 0 | ||
57 | 石材 | 耐酸性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240 | 0 | ||
58 | 石材 | 压缩强度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300 | 0 | ||
59 | 石材 | 放射性 |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检验批 | 组 | 14 | 720 | 0 | ||
60 | 乳胶漆 | 容器中状态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61 | 乳胶漆 | 施工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62 | 乳胶漆 | 涂膜外观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4 | 30 | 0 | ||
63 | 乳胶漆 | 耐洗刷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4 | 150 | 0 | ||
64 | 乳胶漆 | 耐碱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4 | 120 | 0 | ||
65 | 耐水腻子 | 容器中状态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60 | 0 | ||
66 | 耐水腻子 | 施工性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60 | 0 | ||
67 | 耐水腻子 | 干燥时间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120 | 0 | ||
68 | 耐水腻子 | 耐水性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120 | 0 | ||
69 | 耐水腻子 | 耐碱性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120 | 0 | ||
70 | 耐水腻子 | 打磨性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150 | 0 | ||
71 | 耐水腻子 | 粘结强度(标准状态) | ≤10t同类产品为一批 | 组 | 3 | 300 | 0 | ||
72 | 外墙涂料 | 容器中状态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7 | 60 | 0 | ||
73 | 外墙涂料 | 施工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7 | 60 | 0 | ||
74 | 外墙涂料 | 涂膜外观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7 | 30 | 0 | ||
75 | 外墙涂料 | 耐水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7 | 120 | 0 | ||
76 | 外墙涂料 | 耐碱性 | 同一生产厂家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 组 | 7 | 120 | 0 | ||
77 | 镀锌钢丝网 | 网孔偏差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7 | 60 | 0 | ||
78 | 镀锌钢丝网 | 硫酸铜试验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7 | 180 | 0 | ||
79 | 镀锌钢丝网 | 焊点抗拉力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7 | 180 | 0 | ||
80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抗压强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万块为一批 | 组 | 20 | 300 | 0 | ||
81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干体积密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万块为一批 | 组 | 20 | 180 | 0 | ||
8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导热系数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万块为一批 | 组 | 20 | 600 | 0 | ||
83 | 混凝土空心砖 | 抗压强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5万块为一批 | 组 | 2 | 180 | 0 | ||
84 | 混凝土空心砖 | 密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5万块为一批 | 组 | 2 | 120 | 0 | ||
85 | 透水砖 | 抗折 | 同一原材料,同一工艺,同一批次1000平方一组 | 组 | 5 | 180 | 0 | ||
86 | 透水砖 | 抗压 | 同一原材料,同一工艺,同一批次1000平方一组 | 组 | 5 | 180 | 0 | ||
87 | 实心砖 | 抗压强度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0万块为一批 | 组 | 2 | 180 | 0 | ||
88 | 实心砖 | 密度等级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0万块为一批 | 组 | 2 | 120 | 0 | ||
89 | 实心砖 | 最大吸水率 | 同一厂家、规格型号10万块为一批 | 组 | 2 | 180 | 0 | ||
90 | 焊条 | 直径、长度尺寸偏差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180 | 0 | ||
91 | 焊条 | 拉伸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720 | 0 | ||
92 | 薄壁不锈钢管 | 外观 | 外径≤35时500根为一批,外径>35时300根为一批 | 组 | 7 | 60 | 0 | ||
93 | 薄壁不锈钢管 | 管子外径、平均壁厚 | 外径≤35时500根为一批,外径>35时300根为一批 | 组 | 7 | 60 | 0 | ||
94 | 薄壁不锈钢管 | 弯曲(压扁)试验 | 外径≤35时500根为一批,外径>35时300根为一批 | 组 | 7 | 300 | 0 | ||
95 | 涂塑钢管 | 涂层外观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6 | 60 | 0 | ||
96 | 涂塑钢管 | 涂层厚度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6 | 180 | 0 | ||
97 | 涂塑钢管 | 弯曲(压扁)试验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6 | 300 | 0 | ||
98 | 涂塑钢管 | 附着力试验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6 | 120 | 0 | ||
99 | 钢塑复合管 | 外观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4 | 30 | 0 | ||
100 | 钢塑复合管 | 内衬塑料厚度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101 | 钢塑复合管 | 弯曲性能或压扁性能 | DN<200mm每1000根为一批;500mm>DN≥200mm每500根为一批;DN≥500mm每200根为一批 | 组 | 4 | 180 | 0 | ||
102 | 热镀锌钢管 | 镀锌层表面质量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180 | 0 | ||
103 | 热镀锌钢管 | 管体平均外径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60 | 0 | ||
104 | 热镀锌钢管 | 平均壁厚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60 | 0 | ||
105 | 热镀锌钢管 | 不圆度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120 | 0 | ||
106 | 热镀锌钢管 | 镀锌层的附着力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120 | 0 | ||
107 | 热镀锌钢管 | 镀锌层均匀性 | D≤33.7mm1000根为一批;D>33.7~60.3 mm750为一批;D>60.3~168.3 mm500根为一批;D>168.3~329mm200根为一批;D>323.9 mm100根为一批。每批由同一炉号、牌号、规格、焊接工艺、镀锌层钢管组成一规格取2条1米(管径大于50 mm取2个100 mm)和2个200 mm | 组 | 10 | 120 | 0 | ||
108 | HDPE排水管 | 外观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30 | 0 | ||
109 | HDPE排水管 | 尺寸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60 | 0 | ||
110 | HDPE排水管 | 纵向回缩率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120 | 0 | ||
111 | HDPE排水管 | 落锤冲击试验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180 | 0 | ||
112 | HDPE排水管 | 烘箱试验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120 | 0 | ||
113 | HDPE排水管 | 环柔性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240 | 0 | ||
114 | HDPE排水管 | 环刚度 | 同一配方、工艺、原料连续生产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若7d生产不足100t,7d产量为一批 | 组 | 3 | 240 | 0 | ||
115 | PE给水管材 | 外观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30 | 0 | ||
116 | PE给水管材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60 | 0 | ||
117 | PE给水管材 | 纵向回缩率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120 | 0 | ||
118 | PE给水管材 | 拉伸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240 | 0 | ||
119 | PE给水管材 | 静液压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600 | 0 | ||
120 | PE给水管件 | 外观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30 | 0 | ||
121 | PE给水管件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60 | 0 | ||
122 | PE给水管件 | 静液压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 | 600 | 0 | ||
123 | PPR管材 | 外观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30 | 0 | ||
124 | PPR管材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60 | 0 | ||
125 | PPR管材 | 简支梁冲击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120 | 0 | ||
126 | PPR管材 | 静液压强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600 | 0 | ||
127 | PPR管材 | 纵向回缩率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4 | 120 | 0 | ||
128 | PVC排水管材 | 外观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30 | 0 | ||
129 | PVC排水管材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60 | 0 | ||
130 | PVC排水管材 | 纵向回缩率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120 | 0 | ||
131 | PVC排水管材 | 维卡软化温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150 | 0 | ||
132 | PVC排水管材 | 拉伸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240 | 0 | ||
133 | PVC排水管材 | 落锤冲击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7 | 180 | 0 | ||
134 | PVC排水管件 | 外观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4 | 30 | 0 | ||
135 | PVC排水管件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4 | 60 | 0 | ||
136 | PVC排水管件 | 烘箱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4 | 120 | 0 | ||
137 | PVC排水管件 | 坠落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4 | 120 | 0 | ||
138 | PVC排水管件 | 维卡软化温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4 | 150 | 0 | ||
139 | 胶黏剂 | 溶解性 |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每批数量不超过10t。 | 组 | 3 | 60 | 0 | ||
140 | 胶黏剂 | 黏度 |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每批数量不超过10t。 | 组 | 3 | 180 | 0 | ||
141 | 胶黏剂 | 粘结强度 |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每批数量不超过10t。 | 组 | 3 | 180 | 0 | ||
142 | 胶黏剂 | 水压爆破强度 |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每批数量不超过10t。 | 组 | 3 | 360 | 0 | ||
143 | 粉煤灰 | 细度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90 | 0 | ||
144 | 粉煤灰 | 需水量比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120 | 0 | ||
145 | 粉煤灰 | 烧失量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180 | 0 | ||
146 | 粉煤灰 | 含水量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90 | 0 | ||
147 | 粉煤灰 | 游离氧化钙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180 | 0 | ||
148 | 粉煤灰 | 三氧化硫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180 | 0 | ||
149 | 粉煤灰 | 安定性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60 | 0 | ||
150 | 粉煤灰 | 放射性 | 同等级、同种类≤200t为一验收批(连续供应)(GB/T1596-2017) | 组 | 7 | 720 | 0 | ||
151 | 高强度螺栓 | 螺栓锲负载≤M24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组 | 5 | 1080 | 0 | ||
152 | 高强度螺栓 | 螺栓锲负载>M24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组 | 5 | 1080 | 0 | ||
153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洛氏硬度(螺栓、螺\n母、垫圈)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个 | 7 | 48 | 0 | ||
154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连接副扭矩系数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组 | 7 | 600 | 0 | ||
155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抗滑移系数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组 | 7 | 720 | 0 | ||
156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连接副紧固轴力 |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GB/T3632-2008 GB50205-2001 JGJ82-2011) | 组 | 7 | 600 | 0 | ||
157 | 混凝土抗渗 | 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养”室中养护,另一组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GB/T50082-2009) | 组 | 34 | 300 | 0 | ||
158 | 密封胶 | 刚性板剪切模量和粘合强度 | 同品种、同类型同时进场的为一批(JC/T485-2007) | 组 | 2 | 240 | 0 | ||
159 | 密封胶 | 表干时间 | 同品种、同类型同时进场的为一批(JC/T485-2007) | 组 | 2 | 120 | 0 | ||
160 | 密封胶 | 下垂度 | 同品种、同类型同时进场的为一批(JC/T485-2007) | 组 | 2 | 120 | 0 | ||
161 | 钢管 | 拉伸试验 | 同一牌号、等级、炉罐号、品种、尺寸及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管组成一批;外径不大于76mm的以400根为一批,外径大于351mm的以50根为一批,其它尺寸钢管以200根为一批。 | 组 | 2 | 720 | 0 | ||
162 | 井盖 | 承载能力 | 产品以同一级别、同一种类、同一原材料在相似条件下生产的检查井盖构成批量,500套为一批,不足500套也作一批。 | 组 | 3 | 540 | 0 | ||
163 | 井盖 | 残余变形 | 产品以同一级别、同一种类、同一原材料在相似条件下生产的检查井盖构成批量,500套为一批,不足500套也作一批。 | 组 | 3 | 300 | 0 | ||
164 | 钢板 | 拉伸试验 | 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超过60t。 | 组 | 1 | 720 | 0 | ||
165 | 灰砂砖 | 抗折强度 | 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 组 | 4 | 180 | 0 | ||
166 | 灰砂砖 | 抗压强度 | 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 组 | 4 | 180 | 0 | ||
167 | 回填土 | 土基现场CBR值测 | 每种1组 | 组 | 1 | 480 | 0 | ||
168 | 回填土 | 压实度 | 每900平方每层3点 | 点 | 58 | 90 | 0 | ||
169 | 铝单板 | 涂层厚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 | 120 | 0 | ||
170 | 铝合金型材 | 壁厚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5 | 60 | 0 | ||
171 | 铝合金型材 | 基材硬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5 | 120 | 0 | ||
172 | 铝合金型材 | 拉伸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25 | 300 | 0 | ||
173 | 电工套管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60 | 0 | ||
174 | 电工套管 | 跌落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20 | 0 | ||
175 | 电工套管 | 弯曲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20 | 0 | ||
176 | 电工套管 | 弯扁(折)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20 | 0 | ||
177 | 电工套管 | 抗压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20 | 0 | ||
178 | 电工套管 | 耐热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60 | 0 | ||
179 | 电工套管 | 绝缘强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80 | 0 | ||
180 | 电工套管 | 绝缘电阻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2 | 120 | 0 | ||
181 | 镀锌线管 | 尺寸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8 | 60 | 0 | ||
182 | 镀锌线管 | 冲击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8 | 180 | 0 | ||
183 | 镀锌线管 | 压力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8 | 120 | 0 | ||
184 | 镀锌线管 | 弯曲试验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8 | 120 | 0 | ||
185 | 电线电缆 | 老化前机械性能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组 | 93 | 150 | 0 | ||
186 | 电线电缆 | 结构尺寸检查(绝缘厚度、护套厚度、外径、椭圆度)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芯 | 93 | 48 | 0 | ||
187 | 电线电缆 | 导体直流电阻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芯 | 93 | 90 | 0 | ||
188 | 电线电缆 | 电压试验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芯 | 93 | 90 | 0 | ||
189 | 电线电缆 | 绝缘电阻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芯 | 93 | 90 | 0 | ||
190 | 电线电缆 | 标志检验 | 一个单位工程不同规格为一检验批 | 组 | 93 | 30 | 0 | ||
191 | 断路器 | 标志检验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30 | 0 | ||
192 | 断路器 | 绝缘电阻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90 | 0 | ||
193 | 断路器 | 工频耐压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90 | 0 | ||
194 | 断路器 | 温升试验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120 | 0 | ||
195 | 断路器 | 爬电距离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60 | 0 | ||
196 | 断路器 | 电气间隙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60 | 0 | ||
197 | 断路器 | 脱扣特性(时间-电流特性)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360 | 0 | ||
198 | 断路器 | 瞬时脱扣特性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17 | 180 | 0 | ||
199 | 漏电开关 | 标志检验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30 | 0 | ||
200 | 漏电开关 | 绝缘电阻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90 | 0 | ||
201 | 漏电开关 | 工频耐压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90 | 0 | ||
202 | 漏电开关 | 温升试验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120 | 0 | ||
203 | 漏电开关 | 爬电距离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60 | 0 | ||
204 | 漏电开关 | 电气间隙 |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厂家的样品数量在100个及以下取样一组,100个以上每100个取样一组,每组三只。 | 组 | 6 | 60 | 0 | ||
205 | 低压电器 | 时间-(过)电流特性试验 | 组 | 6 | 360 | 0 | |||
206 | 低压电器 | 瞬时脱扣特性 | 组 | 6 | 180 | 0 | |||
207 | 低压电器 | 在剩余电流条件下,验证动作特性 | 组 | 6 | 360 | 0 | |||
208 | 开关 | 标志检验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30 | 0 | ||
209 | 开关 | 电气间隙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60 | 0 | ||
210 | 开关 | 爬电距离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60 | 0 | ||
211 | 开关 | 防触电保护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90 | 0 | ||
212 | 开关 | 温升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120 | 0 | ||
213 | 开关 | 耐热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60 | 0 | ||
214 | 开关 | 绝缘电阻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90 | 0 | ||
215 | 开关 | 工频耐压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5 | 90 | 0 | ||
216 | 插座 | 标志检验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30 | 0 | ||
217 | 插座 | 电气间隙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60 | 0 | ||
218 | 插座 | 爬电距离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60 | 0 | ||
219 | 插座 | 防触电保护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90 | 0 | ||
220 | 插座 | 温升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120 | 0 | ||
221 | 插座 | 耐热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60 | 0 | ||
222 | 插座 | 绝缘电阻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90 | 0 | ||
223 | 插座 | 工频耐压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90 | 0 | ||
224 | 插座 | 接地措施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90 | 0 | ||
225 | 插座 | 耐潮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180 | 0 | ||
226 | 插座 | 插头拔出力 | 材料总数在100个以上按照每100个取样一组,不少于两组组,每组3个试样 | 组 | 10 | 36 | 0 | ||
227 | 照明灯具 | 显色指数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600 | 0 | ||
228 | 照明灯具 | 相关色温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0 | 0 | ||
229 | 照明灯具 | 色品坐标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0 | 0 | ||
230 | 照明灯具 | 接地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90 | 0 | ||
231 | 照明灯具 | 防触电保护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90 | 0 | ||
232 | 照明灯具 | 介电强度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90 | 0 | ||
233 | 照明灯具 | 绝缘电阻 |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为一批 | 组 | 15 | 90 | 0 | ||
234 | 外墙工程 | 墙体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组 | 20 | 900 | 0 | ||
235 | 外墙工程 | 墙体保温材料密度 |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组 | 20 | 120 | 0 | ||
236 | 外墙工程 | 墙体保温材料抗压强度 |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组 | 20 | 300 | 0 | ||
237 | 外墙工程 |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组 | 20 | 1800 | 0 | ||
238 | 外墙工程 | 外墙传热系数 | 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实验室检测。\n检查数量:砌筑与现场实体构造相同外墙一面。 | 组 | 20 | 9000 | 0 | ||
239 | 外窗幕墙工程 | 外窗玻璃光学热工性能 | 进场时施工现场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实验室检测。\n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3樘(件)。 | 组 | 7 | 3480 | 0 | ||
240 | 外窗幕墙工程 | 外窗传热系数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 组 | 7 | 0 | 0 | ||
241 | 外窗幕墙工程 | 外窗中空玻璃露点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3组,每组3件样品。 | 组 | 24 | 720 | 0 | ||
242 | 外窗幕墙工程 | 幕墙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3 | 960 | 0 | ||
243 | 外窗幕墙工程 | 幕墙保温材料密度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3 | 120 | 0 | ||
244 | 外窗幕墙工程 | 幕墙玻璃光学热工性能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4 | 3480 | 0 | ||
245 | 外窗幕墙工程 | 幕墙中空玻璃露点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3组,每组3件样品。 | 组 | 12 | 720 | 0 | ||
246 | 屋面工程 | 屋面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8 | 600 | 0 | ||
247 | 屋面工程 | 屋面保温材料密度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8 | 120 | 0 | ||
248 | 屋面工程 | 屋面保温材料压缩强度 |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 组 | 8 | 240 | 0 | ||
249 | 管道材料 | 风管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600 | 0 | ||
250 | 管道材料 | 风管保温材料密度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120 | 0 | ||
251 | 管道材料 | 风管保温材料吸水率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180 | 0 | ||
252 | 管道材料 | 水管保温材料导热系数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600 | 0 | ||
253 | 管道材料 | 水管保温材料密度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120 | 0 | ||
254 | 管道材料 | 水管保温材料吸水率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组 | 3 | 180 | 0 | ||
合计 | 合计 | 0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部工程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注 |
1 | 基坑支护检测 | 支护桩-灌注桩 | 低应变法 | 根 | 60 | 300 | nan | 0 | ||
2 | 基坑支护检测 | 微型桩-灌注桩 | 低应变法 | 根 | 26 | 300 | nan | 0 | ||
3 | 基坑支护检测 | 搅拌桩 | 抽芯 | 根 | 6 | 240 | nan | 0 | ||
4 | 基坑支护检测 | 锚索 | 锚索抗拔验收试验 | 根 | 3 | 6000 | nan | 0 | ||
5 | 基坑支护检测 | 锚索 | 锁定力 | 根 | 30 | 12000 | nan | 0 | ||
基坑支护检测 | 土钉抗拔试验 | 承载力、变形参数 | 根 | 3 | 6000 | nan | 0 | |||
基坑支护检测 | 土钉抗拔试验 | 抗拔承载力检测值 | 根 | 8 | 2400 | nan | 0 | |||
6 | 基坑支护检测 | 喷射混凝土 | 喷射混凝土厚度检测 | 点 | 11 | 150 | nan | 0 | ||
7 | 地基基础检测 | 抗压桩 | 低应变检测 | 根 | 100 | 300 | nan | 0 | ||
8 | 地基基础检测 | 抗压桩 | 静载检测 | 根 | 15 | 15000 | nan | 0 | 暂按加载最大值≤5000KN | |
9 | 地基基础检测 | 抗拔桩 | 低应变检测 | 根 | 150 | 300 | nan | 0 | ||
10 | 地基基础检测 | 抗拔桩 | 静载检测 | 根 | 7 | 9000 | nan | 0 | 暂按加载最大值≤3000KN | |
11 | 地基基础检测 | 灌注桩钻芯 | 完整性 | m | 660 | 240 | nan | 0 | ||
12 | 地基基础检测 | 超声波 | 完整性 | 管·m | 1356 | 18 | nan | 0 | ||
13 | 技术工作收费 | 技术工作收费 | nan | 0 | 0 | 静载检测的22%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主体结构检测 |
序号 | 分部工程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注 |
1 | 结构检测 | 混凝土强度检测(钻芯法) | 混凝土强度 | 组 | 496 | 30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构件截面尺寸 | 构件截面尺寸检测 | 构件 | 397 | 9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 | 混凝土强度 | 测区 | 331 | 36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钢筋配置检测 | 钢筋配置 | 构件 | 662 | 30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构件 | 662 | 30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楼(梯)板厚度检测 | 楼(梯)板厚度 | 构件 | 199 | 9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氯离子含量检测(现场钻芯) | 氯离子含量检测 | 组 | 265 | 60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植筋抗拔检测 | 植筋抗拔 | 个 | 199 | 72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外墙饰面砖拉拔检测 | 外墙饰面砖粘结力 | 组 | 50 | 300 | nan | 0 | ||
1 | 结构检测 | 混凝土预制构件抗弯性能 | 抗弯性能 | 组 | 11 | 120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检测 |
序号 | 分部工程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钢结构 | 焊缝超声波检测 | 米 | 7200 | 90 | nan | 0 | ||
2 | 钢结构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件 | 1000 | 150 | nan | 0 | ||
3 | 钢结构 | 防火涂层厚度检测 | 件 | 1000 | 15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幕墙工程检测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检测参数 | 检测频率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幕墙 | 四性检测 | 每种类型检测1件 | 件 | 30 | 21720 | nan | 0 | ||
2 | 门窗 | 三性检测 | 每种类型检测1组 | 组 | 22 | 5100 | nan | 0 | ||
3 | 胶 | 相容性 | / | 组 | 11 | 1800 | nan | 0 | ||
4 | 结构胶 | 力学性能 | / | 组 | 11 | 900 | nan | 0 | ||
5 | 耐候胶 | 力学性能 | 每种类型检测1组 | 组 | 11 | 900 | nan | 0 | ||
6 | 化学锚栓/植筋 | 抗拔 | 颗 | 120 | 72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建筑节能检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冷水机组 | 台 | 6 | 5760 | nan | 0 | ||
2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冷冻水泵效率 | 台 | 9 | 4740 | nan | 0 | ||
3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冷却水泵效率 | 台 | 9 | 4740 | nan | 0 | ||
4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冷却塔效率 | 台 | 9 | 5040 | nan | 0 | ||
5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风机盘管 | 台 | 27 | 2940 | nan | 0 | ||
6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系统总风量 | 系统 | 27 | 2160 | nan | 0 | ||
7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风口风量 | 个 | 182 | 582 | nan | 0 | ||
8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 系统 | 34 | 2820 | nan | 0 | ||
9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风管漏风量及变形量 | 系统 | 19 | 3600 | nan | 0 | ||
10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室内温度 | 点 | 67 | 474 | nan | 0 | ||
11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室内湿度 | 点 | 67 | 474 | nan | 0 | ||
12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空调冷冻水总流量 | 系统 | 5 | 2640 | nan | 0 | ||
13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冷却水总流量 | 系统 | 5 | 2640 | nan | 0 | ||
14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空调机组水流量 | 台 | 19 | 2640 | nan | 0 | ||
15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空调机组供回水温差 | 系统 | 19 | 1560 | nan | 0 | ||
16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 |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 | 台 | 2 | 1800 | nan | 0 | ||
17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照明系统照度 | 处 | 50 | 480 | nan | 0 | ||
18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照明系统功率密度 | 处 | 50 | 480 | nan | 0 | ||
19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电源质量分析(供电电压偏差) | 系统 | 10 | 480 | nan | 0 | ||
20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电源质量分析(公共电网谐波电压) | 系统 | 10 | 600 | nan | 0 | ||
21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电源质量分析(公共电网谐波电流) | 系统 | 10 | 480 | nan | 0 | ||
22 |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测 | 电源质量分析(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 系统 | 10 | 480 | nan | 0 | ||
23 | 发电机组负荷试验 | 发电机组负载(纯电阻)试验(预估1600KW) | 台 | 4 | 1260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智能检测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检测参数 | 检测频率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连通性、路由、传输时延、吞吐率、丢包率、无线局域网信道\n信号强度 | 抽测5% | 链路 | 24 | 180 | nan | 0 | ||
2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容错功能检测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800 | nan | 0 | ||
3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网络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800 | nan | 0 | ||
4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暖通空调监控系统 | 按总数抽检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5台 | 台 | 4 | 1200 | nan | 0 | ||
5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变配电监测系统 | 数量不应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应全部检测 | 点 | 10 | 300 | nan | 0 | ||
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公共照明监控系统 | 按照明回路总数的10%抽检,且不应少于10路 | 路 | 5 | 240 | nan | 0 | ||
7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给排水监控系统 | 应抽检50%,且不得少于5套 | 套 | 2 | 300 | nan | 0 | ||
8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电梯和扶梯监测系统 | 全数检测 | 台 | 1 | 240 | nan | 0 | ||
9 | 智能化集成系统 | 接口检测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9000 | nan | 0 | ||
10 | 智能化集成系统 | 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0 | nan | 0 | ||
11 | 智能化集成系统 | 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0 | nan | 0 | ||
12 | 智能化集成系统 | 控制和调节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0 | nan | 0 | ||
13 | 智能化集成系统 | 联动配臵及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0 | nan | 0 | ||
14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摄像机 | 抽测20%,少于5台全测 | 台 | 10 | 360 | nan | 0 | ||
15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200 | nan | 0 | ||
16 | 入侵报警系统 | 探测器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50 | nan | 0 | ||
17 | 入侵报警系统 | 紧急按钮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50 | nan | 0 | ||
18 | 入侵报警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200 | nan | 0 | ||
19 | 巡更系统 | 巡更点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5 | 72 | nan | 0 | ||
20 | 巡更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200 | nan | 0 | ||
21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前段设备 | 全数检测 | 套 | 5 | 360 | nan | 0 | ||
22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200 | nan | 0 | ||
23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读卡器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50 | nan | 0 | ||
24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出门按钮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50 | nan | 0 | ||
25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电锁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50 | nan | 0 | ||
26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控制器 | 抽测20%,少于5个全测 | 个 | 3 | 180 | nan | 0 | ||
27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1200 | nan | 0 | ||
28 | 广播系统 | 广播区域 | 抽测20%,少于3区全测 | 区域 | 2 | 2400 | nan | 0 | ||
29 | 广播系统 | 系统管理功能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600 | nan | 0 | ||
30 | 有限电视系统 | 系统性能 | 点 | 25 | 120 | nan | 0 | |||
31 | 可视对讲系统 | 门口主机 | 台 | 15 | 120 | nan | 0 | |||
32 | 可视对讲系统 | 室内分机 | 台 | 30 | 90 | nan | 0 | |||
33 | 会议系统 | 扩声特性、视音频质量评定 | 间 | 4 | 3000 | nan | 0 | |||
34 | 综合布线系统 | 双绞线 | 点 | 47 | 36 | nan | 0 | |||
35 | 综合布线系统 | 光纤特性 | 芯 | 47 | 48 | nan | 0 | |||
36 | 信息发布系统 | 显示屏 | 台 | 4 | 720 | nan | 0 | |||
37 | 信息发布系统 | 系统控制功能 | 系统 | 1 | 900 | nan | 0 | |||
38 | 机房环境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3000 | nan | 0 | |||
39 | 防雷与接地 | 全数检测 | 系统 | 1 | 300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序号 | 检测参数 | 检测参数 | 检测频率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氡 | 氡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360 | nan | 0 | ||
2 | 甲醛 | 甲醛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360 | nan | 0 | ||
3 | 氨 | 氨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240 | nan | 0 | ||
4 | TVOC | TVOC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240 | nan | 0 | ||
5 | 苯 | 苯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240 | nan | 0 | ||
6 | 甲苯 | 甲苯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240 | nan | 0 | ||
7 | 二甲苯 | 二甲苯 | 抽取自然间总数不少于50%,\n并不少于3间。 自然间内检测点按使用面积设置:小于50m2设1点;50~100 m2设2点;大于100 m2设3~9点。 | 点 | 794 | 240 | nan | 0 | ||
8 | 土壤氡 | 土壤氡 | 以间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但布点数不应少于16个 | 点 | 463 | 18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绿化工程检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种植土 | 水分 | 组 | 20 | 150 | nan | 0 | ||
2 | 种植土 | 机械组成 | 组 | 20 | 150 | nan | 0 | ||
3 | 种植土 | 全盐量/电导率/EC值 | 组 | 20 | 150 | nan | 0 | ||
4 | 种植土 | 有机质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5 | 种植土 | PH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6 | 种植土 | 全氮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7 | 种植土 | 水解性氮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8 | 种植土 | 全磷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9 | 种植土 | 有效磷 | 组 | 20 | 210 | nan | 0 | ||
10 | 种植土 | 全钾 | 组 | 20 | 300 | nan | 0 | ||
11 | 种植土 | 速效钾 | 组 | 20 | 210 | nan | 0 | ||
12 | 灌溉用水 | PH | 次 | 40 | 150 | nan | 0 | ||
13 | 复混肥 | 总氮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4 | 复混肥 | 有效磷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5 | 复混肥 | 钾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6 | 复混肥 | 游离水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7 | 有机肥 | 全氮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8 | 有机肥 | 速效磷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19 | 有机肥 | 速效钾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20 | 有机肥 | 水分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21 | 有机肥 | 酸碱度 | 种 | 10 | 300 | nan | 0 | ||
22 | 有机肥 | 有机质含量 | 种 | 10 | 15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给排水及水池检测 | 击实 | 组 | 3 | 480 | nan | 0 | ||
2 | 给排水及水池检测 | 压实度 | 点 | 67 | 90 | nan | 0 | ||
3 | 给排水及水池检测 | 满水 | 构筑物·天 | 34 | 1500 | nan | 0 | ||
4 | 排水管道 | 管道闭水试验 | 米 | 827 | 3 | nan | 0 | ||
5 | 排水管道 | 管道(渠箱)病害检测(鉴定、评估)-CCTV检测 | 米 | 331 | 40.8 | nan | 0 | ||
6 | 回填检测 | 击实 | 组 | 29 | 480 | nan | 0 | ||
7 | 回填检测 | 压实度 | 点 | 530 | 90 | nan | 0 | ||
8 | 厚度检测 | 混凝土厚度 | 点 | 27 | 90 | nan | 0 | ||
9 | 路基路面 | 厚度 | 点 | 4 | 300 | nan | 0 | ||
10 | 路基路面 | 水泥混凝土路面\n强度 | 点 | 4 | 30 | nan | 0 | ||
11 | 沥青 | 密度与相对密度 | 项 | 1 | 108 | nan | 0 | ||
12 | 沥青 | 针入度 | 项 | 1 | 120 | nan | 0 | ||
13 | 沥青 | 延度 | 项 | 1 | 120 | nan | 0 | ||
14 | 沥青混合料 | 配合比设计(AC、ATB、AM) | 项 | 1 | 6000 | nan | 0 | ||
15 | 沥青混合料 | 车辙试验(动稳\n定度) | 项 | 1 | 3600 | nan | 0 | ||
16 | 无机结合料\n稳定材料 | 石屑配合比设计 | 组 | 2 | 1500 | nan | 0 | ||
17 | 路面砖 | 尺寸偏差 | 项 | 14 | 180 | nan | 0 | ||
18 | 路面砖 | 抗折强度 | 项 | 14 | 120 | nan | 0 | ||
19 | 路缘石 | 尺寸偏差 | 项 | 9 | 180 | nan | 0 | ||
20 | 路缘石 | 抗折强度 | 项 | 9 | 120 | nan | 0 | ||
21 | 混凝土管 | 混凝土强度 | 项 | 2 | 300 | nan | 0 | ||
22 | 混凝土管 | 尺寸允许偏差 | 项 | 2 | 300 | nan | 0 | ||
23 | 混凝土管 | 闭水试验 | 项 | 1 | 300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防雷检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 | 接地电阻 | 1200 | 点 | 36 | 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暂定检测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 注 |
1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 134286 | ㎡ | 0.6 | 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基坑监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次数(次) | 暂定监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注 |
一 | 监测埋点部分 | 监测埋点部分 | 监测埋点部分 | 监测埋点部分 | |||||
1 | 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 m | 21 | / | 228 | nan | 0 | ||
2 | 沉降观测点(冠梁表面) | 点 | 19 | / | 150 | nan | 0 | ||
3 | 水平位移观测点(冠梁表面) | 点 | 19 | / | 150 | nan | 0 | ||
4 | 基坑外侧地下水位观测点 | m | 12 | / | 108 | nan | 0 | ||
5 | 支撑轴力监测点 | 点 | 52 | / | 450 | nan | 0 | 每个应力计为1点 | |
6 | 立柱沉降观测点 | 点 | 36 | / | 60 | nan | 0 | ||
7 | 地下管线观测点 | 点 | 24 | / | 60 | nan | 0 | ||
8 | 已建建筑物沉降观测点 | 点 | 36 | / | 60 | nan | 0 | ||
9 | 周边道路沉降 | 点 | 10 | / | 60 | nan | 0 | ||
二 | 监测部分 | 监测部分 | 监测部分 | 监测部分 | 0 | ||||
1 | 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 点/次 | 21 | 200 | 24 | nan | 0 | ||
2 | 沉降观测点(冠梁表面) | 点/次 | 19 | 200 | 30 | nan | 0 | 暂按简单、单向、二等考虑 | |
3 | 水平位移观测点(冠梁表面) | 点/次 | 19 | 200 | 44.4 | nan | 0 | 暂按简单、单向、二等考虑 | |
4 | 基坑外侧地下水位观测点 | 孔/次 | 12 | 200 | 12 | nan | 0 | ||
5 | 支撑轴力监测点 | 点/次 | 52 | 200 | 12 | nan | 0 | ||
6 | 立柱沉降观测点 | 点/次 | 36 | 200 | 30 | nan | 0 | ||
9 | 周边道路沉降 | 点/次 | 10 | 200 | 30 | nan | 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主体沉降监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次数(次) | 暂定监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注 |
一 | 埋设费 | ||||||||
1 | 主体沉降观测点埋设 | 点 | 200 | / | 150 | nan | 0 | ||
2 | 高程基准网点埋设费 | 点 | 10 | / | 150 | nan | 0 | ||
二 | 沉降观测 | 0 | |||||||
1 | 主体沉降观测 | 点 | 35 | 200 | 30 | nan | 0 | 暂按简单、单向、二等考虑 | |
2 | 高程基准网点 | 点 | 2 | 10 | 729.6 | nan | 0 | 暂按简单、单测、二等考虑 | |
3 | 技术费 | 元 | 1 | 1 | 49410.24 | 49410.24 | 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高支模监测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次数(次) | 暂定监测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元) | 投标价小计(元) | 备注 |
1 | 立杆沉降埋设费 | 点 | 1 | 100 | 150 | nan | 0 | ||
2 | 立杆倾角埋设费 | 点 | 1 | 100 | 240 | nan | 0 | ||
3 | 立杆轴力埋设费 | 点 | 1 | 100 | 240 | nan | 0 | ||
4 | 支架水平位移埋设费 | 点 | 1 | 100 | 150 | nan | 0 | ||
5 | 立杆沉降观测 | 点 | 20 | 100 | 30 | nan | 0 | 暂按简单、二等单测 | |
6 | 立杆倾角观测 | 点 | 20 | 100 | 69.6 | nan | 0 | ||
7 | 立杆轴力观测 | 点 | 20 | 100 | 69.6 | nan | 0 | ||
8 | 支架水平位移观测 | 点 | 20 | 100 | 44.4 | nan | 0 | 暂按简单、单向、二等考虑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nan | 0 |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由我单位负责的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
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目前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按照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拟委托贵公司组
织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特此委托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6日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
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甲方: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人为*****************
(下称乙方),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
章,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
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
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本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附件;
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图等,
属本条第(4)项内容的除外];
6、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4项内容的
除外];
7、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
方检测、监测服务
2、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3、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测、监测规范对甲方委托的服务项
目进行检测、监测,确保工程质量。
4、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
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监理单位:*********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内容: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
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
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安全防护检测、幕墙工程检
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及管线位移等监测及相关申报
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等,具体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
准。(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
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
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
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
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
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
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
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
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
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
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与监测方案和清单为准)。
2、技术要求
(1)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
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乙方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应完
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
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
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
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
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
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乙方需在合同价中
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要求实施,乙方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
报送,乙方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质量检测、监测实施方案。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协助乙方设备进、退场。
(4)指定专人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乙方现场检验进行旁站式监督,对乙
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为了履行检测、监测服务,乙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电
话:)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负责检测工作期间的
全面管理,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该授权代表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
称且持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乙方如变更授权代表应事先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2)具备履行本合同工作的合格资质,并保证合同期间资质有效
(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项目和要求进行工作,向甲方提供检测前准备
工作的技术咨询(包含质监站的监督交底文件)。
(4)在每批次检测、监测前向甲方提交检测、监测工作方案,经监理、
甲方审批,必要时还需经过设计审批认可后实施。
(5)应组织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
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按期进行
工程质量检测、监测。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及现场监理的监督并予以积极
配合。
(6)在现场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初步检测、监测结果异常时,需
通知甲方、施工方及监理到场见证;当场无法得出初步结论时,待分析得
出结果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施工方和监理。
(7)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
制度,应对承接本委托事项过程中的各种文件、数据均具有保密义务,未
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和交给他人作其它商业用途。在检测、监测过程中
乙方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对所提交的简报、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
责,并负责解答甲方及相关单位的质疑。现场检测、监测后三个工作日内
提供初步结果,检测、监测全部完成且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每月提供书面检测、监测月报。如检测、
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甲方反映
(9)乙方出具单位名称的检测、监测报告或成果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技
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按甲方要求的合同内容进行检测、监测,并对
提供的检测、监测报告或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乙方原因致
使检测、监测报告出现错漏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
报送检测、监测报告和相关资料。
(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试验检测、监测规程及其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合同的技术条件来开展检测、监测工作;由于乙方
原因造成的施工方停工、返工、窝工,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向
甲方收取其他费用。同时乙方要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接受甲方考核管理,并接受甲方委托监理人的管理。
(12)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监测月报一式肆份;全部
检测、监测完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检测、监测报告一
式陆份。每次阶段性检测、监测后,及时向甲方提交中间成果;单项检测、
监测完成后十五天内提交专项正式检测、监测报告(一式捌份),电子文
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加报告份数,乙方无条件免费提供)。提供的资料
需要符合档案归档要求。(中间成果报告应按工程施工进度需要提供
(13)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开展检测、监测工作,
并对该项目检测、监测成果资料质量负责。若提供的检测、监测成果资料
质量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要求,乙方应负责无
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符合要求。
(14)保证技术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认可及满足竣工验收需要,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对检测、监测结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
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检测、监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甲方无
需另外支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6)本项目检测需按照建设法规及验收要求的最小合理检测数量实
施,超出数量由责任单位负责。
(17)乙方检测、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现场检测、监
测人员的上岗证进行查实,如出现无证上岗现象甲方有权作出处罚或上报
主管部门。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派出满足本检测、监测服务需要人员,未
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
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检测、监测人员,其代替的检测、监测人员
的资质需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且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18)检测、监测过程中,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区域,乙方应采取防护、
防范和警示措施,并严格按省、市、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执
行。
(19)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应对自己员工行为负责,并购买相应的保
险;撤场时须及时清理场地。
(20)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及参建单位职责,接受甲方
管理,并视为接受及认同甲方各项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如乙方若未达到甲
方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甲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及赔偿损失。
(21)应甲方要求,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需
准时参加相关会议,经批准的除外。
(22)甲方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乙方法定
代表人应积极配合。
(23)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擅自转委托他人承接。
(24)乙方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甲方
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乙方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甲方制发的
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
任,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5)乙方在甲方提出需求的情况下,至少提供2名或以上技术人员
(中级或以上职称)驻场,24小时值班。驻场人员需经甲方审核同意。驻
场人员协助甲方开展本项目检测、监测相关工作、提供检测、监测技术支
持及接受甲方安排的其它专业性工作,具体以甲方下达的指令为准,乙方
应无条件接受。
(26)如遇工期紧张、恶劣天气或抢险等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增
加检测、监测频率和检测、监测力量,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执行,乙
方对此不增加任何费用。
(27)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
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
如需更换银行,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8)乙方须保证该保函在合同存续期间一直有效,如需办理延保,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五、服务周期
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
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
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六、检测、监测标准
1、检测技术规范及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8);
(8)《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14)《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15))《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
(16)《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
(17)广东省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
(18)广东省标准《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DB44/T581-2009;
(19)广东省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T24-1999;
(20)除上述规范及标准外,其他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开发区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实施期间如有颁布新的检测法
律、法规、规章,则以新规范及标准为准。
2、监测技术规范及标准
(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2016)
(7)《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
(8)《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JB02-98)。
(9)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10)其他有关的监测、观测标准
(11)本项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12)除上述规范及标准外,其他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开发区有关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实施期间如有颁布新的监测法
律、法规、规章,则以新规范及标准为准。
七、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
(3)甲方每次支付服务报酬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有关款项自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出后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账户信息: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完成工作量,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向
甲方申请相对应的检测、监测费用,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相应的检测、监
测费用至联合体牵头人指定账户,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本项目的收款主体。
(5)本合同全部检测、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
要求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经甲方确认或其授权
委托单位审定最终结算价款后,甲方应该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
确认之日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结算余款给乙方。
九、履约保函
1、履约保函按下列方式(2)进行办理
(1)甲方不需要乙方出具履约保函:
(2)甲方需要乙方出具履约保函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并向甲方提交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原件。
2、在乙方发出所有检测、监测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应予以办理退回
履约保函。
十、知识产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检测、监测费用,否则从逾期次日起,
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工作月报或其相关材料,将给予一次2000元处
罚。
3、乙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检测、监测或提交检测、监测报告,否
则从逾期次日起,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报告金额2%作为违约金。
逾期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检测、监测单位。乙方逾期十
日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检测、监测报告或未能按时提交合格的检测、监
测成果的,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检测、监测成果资料,并对检测、监
测成果资料负责。如需返工,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并
符合约定条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全部已付款,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5、因施工方导致的材料检测不合格需复验的情况,费用由施工单位负
责。
6、检测、监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监测依据进行检测、
监测或者检测、监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
测、监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
外。
7、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监测,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违约金。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
支付的所有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暂定价的20%承担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
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
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10、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
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合同金
额10%违约金。
11、如乙方人员绚私舞葬、弄虚作假、不负责任,伪造、变造资料等
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监测报告或结论,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
额20%的违约金外,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相应主管部
门申请禁止乙方在黄埔区从事所有检测、监测工作。
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5000.00元;当甲方向乙方作出合理指示时,乙方应按照甲方
指示执行,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相关款项。同时,每发
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
13、乙方擅自更换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检测、监测项目负责人的,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乙方擅自更换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
更换其它检测、监测人员的,每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
元。
14、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或结算金
额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十天内向甲方付清。
上述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修复、损毁而支付的费用、对第三方作出
的赔偿、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
鉴定费、邮寄送达费、印刷费、执行费、拍卖费等。
15、乙方已了解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规
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政策变化、政府或甲方上级决策、设计变更、投资
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
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
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政府或甲方
上级决策、土地出让等其他承包方的原因取消该全部工程,则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双方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本合同确定
的计价方式核定价款外,无须再另行进行相关赔偿。乙方已充分知悉上述
风险,并且放弃向委托人主张索赔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
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政府对
本项目的政策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属不可抗力
的。
十三、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对于非主要检测、监测工作,乙方不具备资质的,经甲方同意后可
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监测单位,分包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得
再次分包,且乙方与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应对该检测、监测结果向甲方
承担连带责任。
2、如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
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
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有效期内)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乙方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
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
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
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乙方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
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甲方缴纳的部分,代缴后甲方按代缴金额
实报实销。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
担。
5、本项目的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由质检站负责相关费用,此部分费
用合同内不予计取。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十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甲方: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乙方:(成)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
检测、监测服务
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甲方: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
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
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
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
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
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
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
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
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
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
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
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
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
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
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
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
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
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
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的份数与合同份数相同。
方
甲方
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
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在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
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
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
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本项目的收款主体。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日期: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6743552885C,电话:020-87576487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
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
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
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
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uAoxrp/sdu再网P
日1
全价
00.000.0
全价7.(全价
自(单置)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440112-04-01-8301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04761万元(经有审核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2.1.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湖总部经济带。204761万元(经有审核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实施装配式率约50%。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2.1.2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总用地面积14334平方米,容积率为7.0。项目总建设面积134286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约180米,其中计容面积100338平方米(含办公面积60880平方米,酒店32404平方米,商业7053.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3949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面积32866平方米,地上避难层面积1082.8平方米),此外还包括相关的室外工程等。本项目建设估算投资额约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含二次装修),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安全防护检测、幕墙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及管线位移等监测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等,具体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与监测方案和清单为准)。(9)本项目的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由质检站负责相关费用,此部分费用合同内不予计取。(8)如果联合体中标,合同签订后,联合体牵头方应根据其和联合体成员所有承担的工作内容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支付协议,由招标人据此向联合体牵头方支付相关检测、监测费用。(7)本项目检测需按照建设法规及验收要求的最小合理检测数量实施,超出数量由责任单位负责。(6)因施工方导致的材料检测不合格需复验的情况,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5)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资格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9285053.64元(其中,第三方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19687.4元;监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65366.24元)。2.2.3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③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其他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第三方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3.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⑤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④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512房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电话:020-87576487联系人:利工、钟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话:020-82035113联系人:叶工
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电话:020-8203511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512房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2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主办方名称: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字):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成员名称:法定地址: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分工: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备注: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
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
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440112-04-01-830105)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
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
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
总用地面积14334平方米,容积率为7.0。项目总建设面积134286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
约180米,其中计容面积100338平方米(含办公面积60880平方米,酒店32404平方米,
商业7053.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3949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面积32866平方米,地上
避难层面积1082.8平方米),此外还包括相关的室外工程等。本项目建设估算投资额约
204761万元(经有审核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实施装
配式率约50%。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
2.1.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湖总部经济带。
2.1.4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04761万元(经有审核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
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
测、监测服务(含二次装修),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及基坑支护检
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化工程
检测、安全防护检测、幕墙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
监测及管线位移等监测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等,具体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
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
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
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
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
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
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
求。
(6)因施工方导致的材料检测不合格需复验的情况,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7)本项目检测需按照建设法规及验收要求的最小合理检测数量实施,超出数量由责
任单位负责。
(8)如果联合体中标,合同签订后,联合体牵头方应根据其和联合体成员所有承担的
工作内容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支付协议,由招标人据此向联合体牵头方支付相关检测、监测
费用。
(9)本项目的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由质检站负责相关费用,此部分费用合同内不予
计取。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与监测方案和清单为准)。
2.2.3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
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
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9285053.64元(其中,第三方检测费最高投
标限价为:7619687.4元;监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65366.2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
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
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
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1号)规定)]
③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
内容: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
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
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
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
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第三方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
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④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
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
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
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1/)公布名单为准。若
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
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_月
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
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gzggzy.cn)、广州国
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
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512房
联系人:叶工
电话:020-820351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
联系人:利工、钟工
电话:020-8757648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512房
电话:020-82035113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招标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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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
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购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
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
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
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
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
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
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
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
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
订立本协议书。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
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
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
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
担各自所负的贵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10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
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1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
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
目录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第二卷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三卷53第六章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清单52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5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512房联系人:叶工电话:020-820351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 联系人: 利工、钟工电话:020-87576487、1892953488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按本项目按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投标费率(%)= 投标报价 / 最高投标限价 × 100%。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9285053.64 元(其中,第三方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19687.4元;监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65366.24元)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其中第三方检测费和监测费也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且每项清单单价报价不超过限价单价,具体各项的限价清单详见附件。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最高投标费率报价上限:≦100%,若超过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处理。)(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费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中标后,检测(监测)费进度款支付或结算以建设单位确认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为依据:①工程量以建设单位确认实际完成检测(监测)量计算;因施工方导致的材料检测不合格需复验的情况,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检测需按照建设法规及验收要求的最小合理检测数量实施,超出数量由责任单位负责;②本工程所有检测(监测)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包干、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其中综合单价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实施)。③计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检测监测合同相关内容。(4)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监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建设单位都不予补偿。(5)若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因清单错漏项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任何形式的变更,第三方检测、监测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若实际结算总价超过合同暂定价则按合同暂定价作为实际结算总价(6)本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范围包含二次装修。(7)结算方式详见本项目检测监测合同相关内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3、如采用保函(纸质版)(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书)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纸质版复印件递交至开标室用于开标),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4、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5、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6、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4.4)。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7、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4.5)8.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可由主办方提交即可。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应按招标项目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或补充公告(如有)中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要求: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开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的通知》(http://ggzy.gz.gov.cn/zxgg/700090.jhtml)。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不足5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1款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5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6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其中第三方检测费或监测费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8、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0.7 | 其他 | 中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二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要求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除主要检测、监测内容外,其他检测、监测内容报招标人批准后可依法进行分包,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已含于投标报价中。1.11分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第三方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报价书;(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或根据投标人资格和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9)承诺书;(8)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7)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6)资格审查资料;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书。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3.5.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二)3.5.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须附检测、监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勘察资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3.5.4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记录表格式)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年月日
_______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
(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附件一: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费率低的优先;投标报价费率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投标人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CMA计量认证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80分 投标报价: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费率,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家数大于等于5家,去掉1个最高费率和1个最低费率,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费率;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家数小于5家且大于等于3家时,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费率。投标单位费率等于基准费率的为满分20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人投标费率 - 评标基准费率| / 评标基准费率 × 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商务技术评分(80分) | 见后附件一; | |
2.2.4(2) | 投标报价评分(20分) | 见后附件一; |
2.2.4(1) | 商务部分(62分) | 类似检测、监测业绩(10分) | 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合同金额900万元以上的类似检测项目业绩的,每项得3分;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合同金额600(含600万)至900万元(含900万)的类似监测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0分。 | |
2.2.4(1) | 商务部分(62分) | 企业实力信誉(25分) | 1、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2、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7分,具有其中3项得4分,具有其中2项或以下得2分,本项最多得7分;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单位或单位法人代表获得过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得5分;获得省级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得2分;获得市级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至今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5分;获得省级企业信用等级AAA或AA证书的得2分;获得省级企业信用等级A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至今(含最近评审年份)连续4年或以上获得税务总局“A级纳税人”称号得的5分,连续3年的得2分,连续2年或以下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
2.2.4(1) | 商务部分(6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27分) | 项目负责人要求(9分) | 1、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检测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按最高职称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检测项目包括:常用非金属材料检测、常用金属材料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砌体结构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地基与基础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钻孔取芯[机长])、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注册资格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查询网页截图,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2)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
2.2.4(1) | 商务部分(6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27分) | 技术负责人要求(12分) | 1、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检测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按最高职称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一项的,得2分,若两项兼具得5分。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检测项目包括:常用非金属材料检测、常用金属材料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砌体结构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地基与基础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钻孔取芯[机长])、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注册资格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查询网页截图,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2)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
2.2.4(1) | 商务部分(6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27分) | 主要技术人员要求(6分) |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中:(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每一人得0.5分,最多得3分;(2)上述持有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一人加0.5分,最多加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
2.2.4(1) | 技术部分(18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8分) | 【优】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先进、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6~8分;【良】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较先进、配备较合理,能较好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3~5分;【中】拟投入检测、监测设备较先进、配备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服务期要求,得1~2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需要和服务期要求,得0分。注:需提交仪器检定证书、设备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 |
2.2.4(1) | 技术部分(18分) | 检测、监测方案(10分) | 【优】1)检测、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2)基坑和高支模监测数据能实时上传政府的监管系统;3)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8~10分;【良】1)检测、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2)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5~7分;【中】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1~4分;【差】检测、监测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或未提供检测、监测方案,不得分。 | |
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报价得分(2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有效投标价得分为20分;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上偏差1%减1.0分,下偏差1%减0.8分,最多减至0分止。 | |
2.2.4说明 | 说明: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1)类似检测项目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招标工程检测内容(①基坑支护检测、②桩基础承载力检测、③桩基础完整性检测、④场地软基处理检测、⑤材料检测、⑥主体结构检测、⑦建筑节能检测、⑧智能建筑检测、⑨室内环境检测工程、⑩消防系统检测、⑪见证取样检测)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检测业绩。类似检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和检测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中,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果中标通知书不体现中标金额或招标内容或无中标通知书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检测报告的时间为准。(2)类似监测项目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招标工程监测内容(①支护结构顶部沉降监测、②支护结构顶部位移监测③基坑内外地下水位、④场地软基处理监测、⑤基坑外地面沉降、⑥周边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⑦支护桩、⑧锚索内力、⑨支撑轴力、⑩立柱竖向位移、⑪高大模板监测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内容的建设工程监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成员方(协办方)的监测业绩。类似监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和监测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中,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果中标通知书不体现中标金额或招标内容或无中标通知书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监测报告为准。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人员。需提供职称证、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还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查询网页截图。(2)证书相关项目须包括:常用非金属料检测、常用金属料检测、地基基础静载试验、岩土工程原位测试、钻芯法验桩、高应变法测桩、低应变法测桩、声波透射法、钢结构无损检测证、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如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表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如委派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以项目负责人评分项计算得分、技术负责人评分项零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及2022年6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5、相关检测员证是指适用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测【包括地基基础静载试验检测,或地基与基桩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或低应变法测桩检测,或声波透射法测桩检测,或钻芯法检测,或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或混凝土实体检测,或常用建筑材料检等】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6、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方合并计算,即联合体任意成员达到评分标准,即可计算相应得分(特别标注的除外)。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检测技术规范及标准一、技术标准、规范汇总第一部分:检测服务委托人要求第二卷(第三方检测、监测合同另册)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8)《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8);
(18)广东省标准《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17)广东省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16)《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15)《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14)《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1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2)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图;(1)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包括目标和承诺;1、投标单位应建立为完成本投标检测投标项目而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组织结构,明示组织结构框图,并用文字明示各级人员职责,并提供质量检测工作受外界或领导机构影响的规定。并必须形成质量体系文件协调整个工作机构运转列出有效的、文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的、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整个组织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质量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要求(20)除上述规范及标准外,其他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实施期间如有颁布新的检测法律、法规、规章,则以新规范及标准为准。(19)广东省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投标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满后应进行检定/校准。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有明显的标志。2、投标单位必须对本投标项目投入足够的检测人员,这些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6)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5)检测工作申诉处理程序;(4)样品质量管理程序;(3)各检测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6、投标单位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c)报告审核者保证程序合法,报告有效。(b)各检测工作校核者应掌握检测规程和技术,检查数据与原始记录符合,事实符合,严格按照规范进行;(a)检测工作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检测规程和方法,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记录;5、检测报告必须严格进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4、检测投标单位必须为配合施工和安全与质量监督编写各项实施的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手册》。
三、检测实施要点(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检测单位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检测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五、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四、主要设备基本要求3、项目具备检测条件后应立即组织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2、本项目试验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到现场进行检测工作,检测单位须制定现场作业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1、本项目检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主要施工/加工设备、设施 | 数量 | 生产能力、状态描述 |
静载测试分析仪 | 5 | 适用于检测单桩、地基承载力的静载试验 |
千斤顶 | 5 | 静载试验加载 |
百分表 | 5 | 测试位移 |
压力表 | 5 | 测试压力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 1 | 检测灌注桩桩身完整性 |
基桩动测仪 | 5 | 检测桩身完整性、承载力 |
钢筋扫描仪 | 3 | 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检测 |
回弹仪 | 5 | 混凝土强度检测 |
序号 | 岗位 | 具备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与监测人员架构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2 | 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负责人的评分项自行进行配备 | 1 | 与监测人员架构中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
3 | 检测人员 | 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 5 |
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承包人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及高大支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将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2、中标人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中标人的监测及观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一、监测工作要求第二部分:监测服务注:以上各岗位人员数量为最低标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岗位的人员可兼任。本表只作为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作为否决性审查的依据。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二、监测技术规范及标准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8)《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JB02-98)。(7)《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6)《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2016)。(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二、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12)除上述规范及标准外,其他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有关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实施期间如有颁布新的监测法律、法规、规章,则以新规范及标准为准。(11)本项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10)其他有关的监测、观测标准;(9)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序号 | 岗位 | 具备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与检测人员架构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2 | 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负责人的评分项自行进行配备 | 1 | 与检测人员架构中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
3 | 基坑监测人员 | 基坑监测检测员证 | 2 | |
3 | 基坑监测人员 | 建筑变形测量检测员证 | 3 | |
3 | 基坑监测人员 |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1 | |
4 | 主体沉降监测人员 | 建筑变形测量检测员证 | 2 | |
5 | 高支模监测人员 | 建筑变形测量检测员证 | 3 | |
6 | 其它监测人员 | 投标人自行配备 |
主要仪器设备表最低配备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最低要求见下表,中标人需满足表内的设备要求。用于完成本项目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三、监测设备要求注:以上各岗位人员数量为最低标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岗位的人员可兼任。本表只作为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作为否决性审查的依据。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检定状态 | 适用项目 |
一 | 基坑监测设备 | |||
1 | 水准仪 | 3 | 有效 | 沉降 |
2 | 铟钢尺 | 3 | 有效 | |
3 | 全站仪 | 3 | 有效 | 水平位移 |
4 | 测斜仪 | 2 | 有效 | 深层水平位移 |
5 | 水位计 | 2 | 有效 | 地下水位 |
6 | 频率读数仪 | 2 | 有效 | 应力、应变 |
7 | 地质钻机 | 1 | 有效 | |
8 | 电脑 | 2 | 有效 | |
9 | 打印机 | 1 | 有效 | |
二 | 主体沉降监测设备 | |||
1 | 水准仪 | 2 | 有效 | |
2 | 铟钢尺 | 2 | 有效 | |
3 | 全站仪 | 1 | 有效 | |
4 | 电脑 | 1 | 有效 | |
5 | 打印机 | 1 | 有效 | |
三 | 高支模监测设备 | |||
1 | 水准仪 | 2 | 有效 | |
2 | 铟钢尺 | 2 | 有效 | |
3 | 全站仪 | 1 | 有效 | |
4 | 电脑 | 1 | 有效 | |
5 | 打印机 | 1 | 有效 |
(项目名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清单含编制说明另册)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清单注:以上三类工作内容所需设备存在相同项的,按其中工作内容要求配备数量最多的(基坑监测设备)配备即可。本表只作为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作为否决性审查的依据。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七、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报价书四、投标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致:(招标人)(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或根据投标人资格和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九、承诺书八、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
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测、监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费率,[其中:第三方检测费为:(小写)元,监测费为:(小写)元]作为项目名称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 | 内 容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
投标下浮率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注: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名称”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即可。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三、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提供)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名称”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即可。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3)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4.4)。(2)若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提供,并承诺所提交保函的合法性。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承诺书详见4.2、4.3。(投标人可以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也可以不放。)(1)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4.1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
本保函的保证期限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90日(含9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行。鉴于(以下称“投标单位”)参加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并委托我行出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我行特出具本保函为投标单位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致: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4.2银行投标保函((格式可自定))(4)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4.5)
5.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有虚假资料的。4.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2.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含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招标单位提出的因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或以上)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招标单位支付款项,无须招标单位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3承诺书(格式可自定)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银行(盖章):本保函一式三份,招标单位执正本一份,担保银行、投标单位各执副本一份。在招标单位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招标单位应首先向投标单位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特此承诺。2.按上述保函金额主动向贵单位补缴款项,还应自投标截止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息,由贵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没收。若因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给贵单位的招标工作增加了费用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单位为追究我单位前述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的,我单位还应赔偿贵单位以上全部损失。若我单位未主动践行以上承诺的,贵单位有权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缴。1.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贵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投标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编号:,金额为人民币)。我单位在此承诺:上述保函真实合法,若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我单位自愿接受以下惩罚:致: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4.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可自定)日期: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特此承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4.5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可自定)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报价书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五、投标报价书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3、本报价币种为人民币。2、所有附件均为我们投标报价书的组成部分,我们理解招标单位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价或招标单位可能收到的任何报价书的约束。1、在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后,我方对(项目名称)投标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费率,[其中:第三方检测费为:(小写)元,监测费为:(小写)元],具体详见报价明细。报价说明年月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见第六章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提供)(二)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本表后须附检测、监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勘察资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可自定)
1、简况 | ||||||||
单位名称 | ||||||||
具备资质情况 | ||||||||
证书编号 | ||||||||
2、人员结构 | ||||||||
职工总数 | 专业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
从事检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检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 | |||||||
3、领导人名单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从事岗位业务 | |||||
4、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一)企业资信证明资料(格式可自定)七、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检测/监测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需提供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以及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三)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监测人员一览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检(监)测上岗证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检(监)测工作年限 | 备注 |
②检定证书送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注:①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和检定校准证书扫描件;(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格式可自定)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毕业时间 | |||||||
技术职称 | 从事检(监)测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检(监)测主要经历 | 起讫时间 | 任 职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
检(监)测主要经历 |
序号 | 被检产品名称 | 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自有 | 租赁 | 备注 |
申请单位能达到的程度简述(由申请单位填写) |
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组织检测、监测人员、设备的进场,加快各个工作面工作的开展,为本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保证。二、人员及设备的进场组织计划包括对项目总体和现场实际情况的认识了解,以及可能遇到的难点简要分析。一、总体概述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的检测、监测服务工作经验,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的各种实际情况编制本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八、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
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合理、可行的为信息化施工提供检测、监测服务的相关措施。五、为信息化施工提供检测、监测服务的措施合理、可行应结合工程实际和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以及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可能影响检测、监测工作质量的各种可能因素有充分的预计,并制定合理、有效的防范及解决措施。四、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应根据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的检测、监测技术规程与标准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检(监)测技术、检(监)测方法、数据处理等方案,为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三、检(监)测技术、检(监)测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的先进性、适用性等
九、对招标人的意见或建议,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资料。八、投标人认为自身完成本工程所具有优势条件。制定合理、可行的初步紧急预案,中标后应细化、完善,提交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等有关方。七、初步紧急预案应采用正确的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六、安全文明作业保证措施
投标人(公章):若我司未按要求相应延长服务期限,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我司承诺将无条件承担合同中的赔偿责任。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众多阻碍工期的情况。如若中标,我司承诺将无条件配合工程施工,施工工期延长,我司的项目服务周期也延长,并且由于延长而造成各检测点的检测次数增加所需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不再向招标人申请此部分费用。致:(招标人名称)(一)工期承诺书九、承诺书
罚款以下列方式、顺序扣付:我司承诺,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充分理解现行国家、行业、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充分考虑工期、天气、环境、监测物等可能的异常情况造成监测点数、频率(次数)增加产生的监测服务费。我司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后10天内提交监测方案。经审批的监测方案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增加的,实际监测比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增加的,我司均不要求增加监测服务费用(设计图纸变更、政策文件要求增加除外),若实际监测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清单减少的,则按实结算;同时保证监测工作密切配合现场工程实施,若发生不配合情况的,自愿接受每次处罚3千元(人民币)。致:(招标人名称)(二)基坑、高支模、主体结构沉降等监测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或根据投标人资格和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投标人(公章):(1)进度款,(2)履约保函。
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我单位就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
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
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
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
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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