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七至十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07日 14: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七至十标段 | ||
品目 | 其他生活用电器,其他生活用电器,其他生活用电器,其他生活用电器 | ||
采购单位 |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西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7日 14: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568.1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小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5540059 | ||
采购单位 |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37790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源万锦通(宁夏)实业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302-3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9554005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内容.pdf |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附件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1957
项目编号: NXWJT-2024-007
项目名称: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七至十标段
预算金额(元): 5681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681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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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七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36000 | |
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八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35000 | |
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九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35000 | |
西吉县兴隆镇2024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十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15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1507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7 14:19:20 至 2024-09-1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954-377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302-307
联系方式: 1829554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寇建成
电话: 0954-37790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小乐
电话: 1829554005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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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内容.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