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项目编号:0615-194119050393)更正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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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项目编号:0615-194119050393)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委托,
天津市津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94119050393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8-3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原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5.3.2 技术评审”“ 2. 项目的执行方案”中“遥感技术方案评价、调查技术手段评价”和“水质采样监测方案、暗管探测方案”,现均变更为“ 遥感技术方案、调查技术手段”。其余不变。
2.更正日期:2019-09-0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卢先生 周先生
2.联系电话:022-23556650 18920598657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
3.采购人联系人:于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246254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50 18920598657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6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itc04@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或
天津市津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和
天津市津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0615-194119050393)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0615-194119050393变更公告(新).doc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津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坻区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15-194119050393)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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