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3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3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3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国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3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TAZB2022-1-2-01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4建设规模:预计建设140个充电桩、充电箱变、直流充电桩终端、充电桩操作平台及配套元器件安装工程等,新建钢结构雨棚,对停车位进行画线、车档安装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方案优化等),现状处理(包含垃圾外运、绿化苗木移植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备案等),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充电桩设备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②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投资额在150万及以上的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供货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1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11日0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国信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环山路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78638122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70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杨工、丁工 电 话:0538-8281128 传 真:0538-8281128 电 子 邮 件:kaiyuandaili@163.com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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