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义县南门农贸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金额
4104.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04.3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72520230601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省建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崇义县南门农贸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谢建银 | 赣236161759953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吴国强 | 0361510193615001797 |
质量员 | 秦夏明 | 0361701693617003682 | |
安管员(C证) | 吴军涛 | 赣建安C3(2014)0050139 | |
标准员 | |||
材料员 | 胡云红 | 0361511193615011673 | |
机械员 | |||
劳务员 | |||
资料员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峰 联系电话:19970708675
2023年08月0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 崇义县南门农贸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
建筑面积 | 68900.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1层,地上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270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41043200.0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 范 围 | 改造南门农贸市场周边小区266栋楼栋393户人家,共计6.89万平方 米,主要内容为:墙面清洗2260平方米、墙面涂料2778平方米、真石漆 墙面2000平方米、立面仿古贴砖面2405平方米、改造空调机位1179个、改造店招1965平方米、杆线整治9500米、知行家活动中心改造705平方 米、住户燃气安装428户、青灰色小青瓦檐板200米、围墙拆除(含清 运)639米、建筑拆除(含清运)5408平方米、道路铺装11699.94平方米、停车位铺装257.18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1992米、雨水管网改造995 米、新建人防地下室3006平方米以及文化提升改造和根据当地居民需求 增设部分配套基础设施。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设计费支付方式:设计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设计方,完成施 工图设计,经图审通过付70%设计费,剩余30%作预留款,由建设单位根 据其履职情况支付;(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2002】10号文件及崇义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计费。 (2)建安 费支付方式:预算通过财政审核后按工程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留 1.5%作为质量保证金,施工费、措施费按现行定额和标准,结算以财政 审计审核为准,质量保证金返还方式:缺陷责任期2年,无质量问题后 满一年退还质量保证金的50%(无息),满两年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50% (无息)。 | ||
中标人 诚 信 |
(无息)。 |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备注 | 联合体投标设计方:崇义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负责人:朱明胜;证 号:S173601053;身份证:360102197510090512。建筑工程师:刘伟;证号:36201913001288;身份证号:360725198804143212。给排水工程 师:汤慧玲;证号:36202013022544;身份证号: 360725198904212828。电气工程师:张强;证号:36201913001551;身 份证号:360725198908130037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
其 他 |
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08月04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3年08月04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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