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污染、河坎加固、阻水物清理、蓝藻治理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浙舟新新委审[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管委会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污染、河坎加固、阻水物清理、蓝藻治理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污染、河坎加固、阻水物清理、蓝藻治理等零星维修改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及清理、堤岸加固及零星维修等环境卫生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新城。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河道治理及清理、堤岸加固及零星维修等环境卫生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69.517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6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
enshu.court.gov.cn)无贿赂犯罪记录,并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新城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4-5层
联 系 人: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A座13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80-204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