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电梯及配套井道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3-JHBKZJ-W1002)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bkzj-w1002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电梯及配套井道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电梯及配套井道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BKZJ-W10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1.为青岛市市北区某单位机关楼东西两侧加装两部客梯及配套井道。层高5层,总投资约75万元。只包含电梯、配套井道的采购安装及井道的设计工作,井道装饰层外包、基坑土建等不在此次范围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须包含曳引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以及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日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同时具有所投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须包括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以及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提供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853288253@163.com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场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将转账回执单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2051000000505604,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同安路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25日10:00。
(二)踏勘地点:请致电现场勘察联系人。
(三)联系人:王助理。
(四)联系电话:05325182118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53251821185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友采
办公电话:053280997276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安干事
办公电话:053251821121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一、项目名称:某部电梯及配套井道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BKZJ-W10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1.为青岛市市北区某单位机关楼东西两侧加装两部客梯及配套井道。层高5层,总投资约75万元。只包含电梯、配套井道的采购安装及井道的设计工作,井道装饰层外包、基坑土建等不在此次范围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须包含曳引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以及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日须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同时具有所投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须包括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以及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提供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853288253@163.com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场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将转账回执单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2051000000505604,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同安路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25日10:00。
(二)踏勘地点:请致电现场勘察联系人。
(三)联系人:王助理。
(四)联系电话:05325182118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53251821185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友采
办公电话:053280997276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安干事
办公电话:053251821121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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