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0国道等项目沥青供应及加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北辰-YC2020-004
项目名称:G220国道等项目沥青供应及加工
服务期限:计划于2020年9月-2021年12月,预计服务期为16个月。
合同包划分:LQ1、LQ2两个合同包
金额:LQ1合同包最高限价为102945650元,LQ2合同包最高限价为72150561元。
合同包号 |
沥青数量(吨) |
使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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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
SBS改性沥青(I-D) |
各型号 乳化沥青 |
合同包小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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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1 |
10930 |
14358 |
8643 |
33931 |
G220国道万载至袁州段(宜万同城快速通道)改建工程 |
LQ2 |
10892 |
8403 |
4456 |
23751 |
G320国道上高墨山至万载段(宜万同城快速通道)改建工程、万载县产城融合区两桥三路工程、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 |
备注 |
本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本次招标数量为估算的暂定数量,在供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
2.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距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未被宜春市及以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范围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近3年在沥青供应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人近两年(指2018年6 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等投标违法行为。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同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同时具有制造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能力和改性加工能力;
5.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国内沥青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须具有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授权代理,且为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
5.3供应商负责沥青的运输,须自有或委托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委托则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或意向书)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 300 吨;
5.4自有或租赁不小于2万吨的单一地点中转沥青库(提供库容表、沥青罐场地平面布置图的等相关证明,以备采购方实地考察核验),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且距交货地点直线距离不超过 300 公里;
5.5自有或租赁固定式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距交货地点直线距离不超过 300 公里,加工点内同时具有自有或租赁固定式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40吨/小时;自有或租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15吨/小时。
投标人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要求 |
1 |
散装沥青运输罐车 |
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能力不少于 300 吨。 |
2 |
改性及乳化加工点基质沥青储存罐 |
储存能力不少于 600 吨。 |
3 |
改性沥青储存罐 |
储存能力不少于 1000 吨。 |
4 |
改性乳化沥青储存罐 |
储存能力不少于 200 吨(单个罐储量不小于 50 吨)。 |
5 |
中转沥青库 |
自有或租赁不小于2万吨的中转沥青库,中转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且距交货地点直线距离不超过 300 公里。 |
6 |
沥青加工点 |
自有或租赁固定式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距交货地点直线距离不超过300公里,加工点内同时具有自有或租赁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40吨/小时;自有或租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1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15 吨/小时。 |
5.6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合法的沥青进出口手续,同时需提供近两年来(2018年1月1日后)曾进口该品种沥青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5.7 投标人改性沥青加工能力须不低于300吨/天;
5.8投标人应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仓储、加工、运输等相关服务能力。
5.9具有自有(或委托)的检测机构,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认证,且具有相应的沥青试验检测类别。
6.同一投标人在一个合同包只能选择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7.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两个合同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合同包均排名第一时,由投标人自主选定其中之一成交,另一包则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沥青制造商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三、采购数量
1. 本次招标范围为“G220国道万载至袁州段(宜万同城快速通道)改建工程”、“G320国道上高墨山至万载段(宜万同城快速通道)改建工程”“万载县产城融合区两桥三路工程”“宜春市教体新区规划一、二路”4个项目沥青供应及加工合作商。4个项目预估计划使用数量为5.77万吨,以当前价格估价约1.75亿元。
2.沥青材料供应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袁州区寨下镇园岭村;
3.每名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只能使用一个品牌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现二个及以上品牌;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4. 投标货物的各项技术规格必须满足国家现行交通技术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同时在货物的品质、稳定性和市场认可度方面,国产沥青或相当于中石化“东海”、中石油“昆仑”、中海油“36-1”,进口沥青或相当于“Sk”、“泰普克”。当中标货物低于上述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不改变价格的前提下,更换为上述国内公认的主流品牌,否则将拒绝接受。同时,本次招标不接受委托加工或代工的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 6 日至2020年7月 10 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后现场核查:招标方有权在开标后对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进行现场核查,以核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西华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大道737号
联系人:邹艳平 联系电话:138079508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秀江西路206号(秀江御景小区)35栋
联系人:冯娇 联系电话:0795-3518566 18907951286
八、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
九、防疫情况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投标单位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盖好公章,并下载好宜码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域人员凭宜码通扫码进入,请投标单位提前下载好宜码通。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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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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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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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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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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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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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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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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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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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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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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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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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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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是否与北京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和到过新发地海鲜市场等场所?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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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 年自5月30日以来,是否来自(或途径)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大兴区高米店街道、西红门镇、林校路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及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等中高风险地区?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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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日内是否有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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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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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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