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三标段榆树段临时用地清查分户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09.6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0240430f086
预算金额109.6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晓伟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27-7819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三标段榆树段临时用地清查分户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40430F0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三标段管道起自五常市/榆树市交界,桩号 BA001,终止于长春联络压气站,桩号位置BC012,线路全长 179.6km。管线途径长春市的榆树市、德惠市 2 个县(市/区)。本段设置站场 2 座(榆树分输清管站、长春联络压气站);线路阀室 7 座,其中 A 类监控阀室 1 座,B 类监控阀室 6 座。穿越铁路 3 次,高速 3 次,国省道 5 次。本段河流大型穿越 3 次,河流中型穿越 3 次,穿越段水平长度总计 9.338km。
2.2招标范围: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三标段项目临时用地的清查分户测量,测量按照长度74km、作业带宽度 26m,计算临时用地清查分户测量的面积,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长度和宽度据实计算。招标控制价金额: 109.668万元 (含6%税金)。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实施地点:吉林长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作的专业能力,信誉良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当年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附件2)、方可进行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8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8.1项目经理: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职称证明材料。
3.8.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经理为不可替换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5月 7日至2024年5月14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手机号及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 29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6748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9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陈晓伟联系电话:166042780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27-7819539
电子邮箱: liuning4@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5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