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doc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doc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NYNCJ-2022007
采购人: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
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四章项目需求22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2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2栋5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13 日 14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NCJ-2022007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内容);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 29 日至2022年5月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2栋5楼501室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资料:①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现场购买;②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372510404@qq.com。)
如投标供应商为电子邮箱报名,请将标书费用汇至招标代理账户并截图发送至代理邮箱,请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报名的项目名称。
标书费收款人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号:3210200191010000015259
开户行: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园支行
现场报名地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2栋5楼501室招标代理部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后才可以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 月13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楼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3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 副本 2 份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2栋5楼
联系方式: 13092202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092202729
第二章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2、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招标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包括其分公司。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5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是指在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2.6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磋商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8天:日历日。
2.9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1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2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4.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4.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5、参加磋商费用
5.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财库[2018]2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专家费用(按实结算)由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的任何违反本条款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其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或者使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2.3.1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磋商期间携带备查);
(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5)★按照本文件第一章第2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基本要求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
以上2.3.1条款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
2.3.2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六章统一提供的规范表式填写)
(1)磋商响应函;
(2)首次响应报价表(二次…响应报价表);
(3)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偏离表
(4)商务响应偏离表;
(5)根据项目需求和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供应商为使自身处于有利评审地位,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证明资料;
(6)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3、磋商响应报价表
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3.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须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服务,且响应的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委托项目约定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人工费用、办公费用、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用、利润、税费、专家咨询评审论证费以及因供应商工作不当引发的相关处理费用等。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3.4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5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3.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4、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单独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所投项目名称。
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
(1)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注明的时间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会议
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2、磋商小组
2.1 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件评审现场出示。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
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
6.1.2 磋商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评审结束后,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代理机构(采购人)并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中标方);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文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合同标的及总价
1.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
2.合同总价款指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3.标的及总价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 计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 |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交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
四、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服务承诺:
2、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款支付
1、本合同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负责通过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给乙方,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收到以下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以下单据支付货款:
(1)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发票等有效票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一份;
2.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结算方式:项目结束由本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由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由泰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3、本采购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采购人1份、中标供应商1份、泰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份留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需求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执法装备箱(数量2套)
序号 | 技术规格 | 功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灭火器 | 用于车载应急,体积小巧,随处可放,无压储存,喷放无残留。药剂量:50g。喷放时间:10s±1s。喷射距离:3m。有效期:4年。产品净重≤500g。 | 个 | 1 | |
2 | 手电筒 | 集破窗、照明、割绳报警、太阳能充电、充电宝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电池2000≥mAh。照明距离≥200m。外壳材质:铝合金。产品净重≤320g。 | 只 | 1 | |
3 | 医疗急救包 | 内置:三角绷带、安全别针、弹性绷带、剪刀、消毒纱布片止血带、胶带、酒精片、创可贴、碘酒片、镊子、现场急救外包。 | 包 | 1 | |
4 | 拖车绳 | 符合欧标的坚固3米5吨软拖车绳,可在车辆故障时确保车辆移动,平时卷盘存放。 | 个 | 1 | |
5 | 工兵铲 | 材质:高强度碳钢, 整体热处理,硬度42-46 HRC。适用于事故现场处理,折叠式,折叠后≤16cm。展开全长≤40cm。 | 个 | 1 | |
6 | 电瓶搭火线 | 内部材质:纯铜加粗线芯。外部材质:加厚绝缘皮。长度≥3m。铜线截面≥10平方,能够安全快速的启动小型汽车。 | 个 | 1 | |
7 | 充气泵 | 工作电压:DC 12V。电源线长度:300cm。流量:35L/min。 车载便携式充气泵 尺寸≤220mm*200mm*90mm | 个 | 1 | |
8 | 三脚架 | 电池容量:6400mah。充电3小时 照明8-9小时。模式: 近光/远光/警示爆闪/急救。 车载便携式三角架 重量≤600g 尺寸≤240mm*270mm*40mm | 个 | 1 | |
9 | 反光背心 | 2大口袋+1小口袋+1工牌袋,满足工作中一般的需求。可视距离远达300m。 | 件 | 2 | |
10 | 画板 | USB充电,可以续航6小时左右。明暗可调,无极调光,白色 ,暖色 ,黄色 ,三色可调节。画板幅面为A4。 | 块 | 1 | |
11 | 警示带 | 现场事故处理围挡用,可重复使用,防水/防腐/抗蚀。 | 米 | 100 | |
12 | 剪扩器 | 最大开口距离:≤360mm。额定工作压力:63MPa最大剪断能力(Q235材料):15mm(钢板)Φ25mm(圆钢)。额定扩张力:≥32kn空载张开时间(机动泵供油):≤25s空载闭合时间(机动泵供油):≤30s重量≤14kg工具与手动泵合为一体,无需外接动力源,高低压自动转换;剪切刀与手动泵相互之间可旋转360°,适应不同场合和方位的使用;刀具采用可重磨的工具钢制造,可剪切,可扩张,可夹持;重量轻,便于携带,用于交通事故救援。 | 件 | 1 | |
13 | 破拆工具 | 产品组成①手动泵: 工作压力63mpa,额定输出流量0.8mL/次,低压输出压力1.0 mpa,低压输出流量3.2mL/次②强力开门器: 额定工作压力63mpa,最大挺举力100kn,活塞行程150mm,高度440mm,净重3.8kg③分体钢筋剪:可剪断16mm钢筋④法兰分离器:工作压力63mpa,额定扩张力140kn,最大扩张距离81mm,净重6.8kg⑤史丹利指棍:可用于撬多种结构的门和锁 便携式防盗门玻拆工具组主要用于卷帘门、金属防盗门的破拆作业。包括液压泵、开门器、小型扩张器、撬根等工具 其中开门器最大升限不小于150mm,最大挺举力不小于60kn。 工具套装毛重≤25kg。 | 件 | 1 | |
14 | 移动电源 | 输出电压范围:220V~50HZ 200W 。DC:12V4A 48W。容量:68000mAh 250Wh。最大输出功率: 200w。支持现场电子设备充电及供电,支持小型汽车启动,便携式,重量≤1.8kg。 | 台 | 1 | |
15 | 滑石笔 | 专用地面墙壁划线,耐用,无粉尘。 | 盒 | 1 | |
16 | 执法仪 | 屏幕类型 全高清IPS显示屏屏幕分辨率 2160P/30 净重量 主机≤160g 产品颜色 黑色镜头像素 1200万 录像功能 超清视频录像 录像分辨率≥1920*1080 视频帧率 30fps操作系统 Android 7.1 以上娱乐参数 视频播放 H.264编码压缩技术 图片浏览 JPEG格式待机时间 单块电池摄录≥10h 供电方式支持电池快充模式 产品功能支持 GPS,WIFI,对讲,红外夜视,循环录像,防尘,远程监控,后台调度。 | 台 | 1 | |
17 | 手提箱 | 除破拆工具以外的设备装备定制专用手提箱,箱体采用航天级铝合金,质量轻、抗腐蚀、抗氧化、防雨、防震、耐火等。能有效结合便携式执法文书打印、执法笔记本、及现场执法设备,内衬采用模压铸型,并配有多功能文书袋。箱体重量≤6kg。 | 件 | 1 |
二、服务器
序号 | 技术规格 | 功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服务器 | 处理器: IntelXeon E2224G 3.5GHZ至强 以上内存≥DDR4 32g 硬盘≥18tb ,DVD光驱,2×USB3.1接口(前置) 1×Type-C端口 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4×USB接口(后置) 1×DP视频输出端口 1×串口(COM)1×RJ45网口 。 电源功率≥250W 管理工具 Intel AMT 12.0服务器管理 嵌入式TPM安全管理芯片 。 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2019,Windows Server 2016,Windows10,Windows7及其他OS | 套 | 1 |
1、该采购项目包含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培训等服务范围。
2、质保期:3年(设备装备提供三年技术咨询和保修维护)。响应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
3、终身免费软件升级。
4、采购项目完工期或交货期:
合同订立2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5、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负责通过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给乙方,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收到以下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以下单据支付货款:
(1)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发票等有效票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一份;
2.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结算方式:项目结束由本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标得分按法规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标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4、评分标准: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
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 | 30分 |
2 | 履约能力(6分) | 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来4年内做过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3 | 本地化服务(3分) | 投标人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在泰州市范围内的得3分;(须提供相应的工商登记证明)。 | 3分 |
4 | 主要货物响应情况 (42分) |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2分; 2、任何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应答,列明所投产品详细技术 特性,并说明偏离情况。如果参数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注明,否则视为负偏离扣分;如果参数后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技术条款偏离中应答为准) | 42分 |
5 | 技术方案 (5分) |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科学性,由评委综合评判,方案全面完整且措施科学合理的得3-5分,方案较全面且措施有一定合理性的得1-3分,方案欠缺且缺少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6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14分) | 在现有3年免费维保基础上,增加1年免费维保服务得2分,增加2年免费维保服务得4分,最高4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售后人员配置、时间响应、技术能力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判,由评委酌情打分,由评委在0-5分之间打分。 投标人为达到采购人的培训要求而提出的各项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详实、计划安排合理、售后服务内容详实, 由评委酌情打分,由评委在0-5分之间打分。 | 14分 |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主要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地址:
二〇二二年四月
附件1 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首次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元(小写: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 址) 的 (投 标 单 位) 的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单位授权 (单 位) 的在下面签字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签)
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 (手签)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附件5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投标报价(小写) |
注:1、本表“投标报价”必须与首次响应报价表“投标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元(小写: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表格供应商盖章后,除报价和签字部分外,填写齐全。报价和签字待磋商后填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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