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跨网交互设备需求公示(2024-JLPFNJ-W1017)(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pfnj-w1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跨网交互设备

(2024-JLPFNJ-W1017)

一、项目名称:某跨网交互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4-JLPFNJ-W1017

三、项目技术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的拟投标供应商,可携带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公示期内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线下查看。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企业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部: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需求公示建议意见;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填写建议意见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为pdf和Word文档一起发至PFNJCG@163.COM,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4109-20241015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助理、吴主任

办公电话:025-80810372025-80810371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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