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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誉花园东园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房和收集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ZSGC-G2022-0003
项目名称:龙誉花园东园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房和收集亭
预算金额:6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3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改善小区环境,现对建设新村新建3个垃圾分类收集房和3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具体内容及相关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方式:提供如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现金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城管科会议室(栖霞区花园街9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城管科会议室(栖霞区花园街9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
联系人:王主任1377063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联系人:许工1385167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