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国市中医院部分中药饮片公开询价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gk-宁国市中医院-2023-11-01
预算金额96.00元
招标公司宁国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G-GK-宁国市中医院-2023-11-01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中医院部分中药饮片公开询价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成交信息
药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中标价格(元)
中标单位
黄蜀葵花

kg
110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蝉花

kg
530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淡豆豉

kg
36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炒刀豆

kg
28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天南星

kg
68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百合

kg
96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明镜、朱鑫焱、章光绪、肖霞、汪佩、吴雪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医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联系电话:0563-4011001(401107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中医院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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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中医院环境检测及排污申报数据录入、年报及平台录入、环境统计等服务采购文件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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