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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新L53311本田锋范牌小型轿车一辆(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L53311本田锋范牌小型轿车一辆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3日16时至2022年7月14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2/05)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1、该标的物为新L53311本田锋范牌小型轿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HGGM265792087369),车身颜色为灰色,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人数5人;排量:1497ml;车辆型号:HG7154CAA,发动机号:1287399;总质量1545kg;外廓尺寸:长4400宽1695高1470mm,出厂日期2009年11月12日。

2、该标的物车漆基本完整,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12月29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12月;该车辆状态为已被查封,无抵押。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目前停放于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停车场,截止至调查之日(2022年6月),该车辆已行驶172109KM,车辆右后侧有掉漆,车辆登记证书已遗失,暂未查询到违章(罚款、罚分)记录,所有欠费及违章(罚款、罚分)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请竞买人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的及未说明的瑕疵,一经应价即表标明了解标的物所有的已知及未知瑕疵!

起拍价:168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车辆未经过专业检测,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至2022年7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账号:(62284036860471970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1-3713335 18999441040马助理13677592167 刘助理

法院监督电话:0902-2265854 张法官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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