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b210120-01fg
预算金额179941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嘉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冉159963124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0
公告正文
编号: AJB210120-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滨江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1]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994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9941.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卓越益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顶山街道,东至规划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慧谷路,北至园创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所3轨9班幼儿园、一所6轨36班小学、一所10轨30班初中、一所16轨48班高中。总建筑面积约2258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66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2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4810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48500平方米,初中建筑面积62600平方米,高中建筑面积109912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勘察设计等级甲级。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35505.86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自立项至交付使用之前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除外)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废水治理、电力外线设计(含配电房及变配电)、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影院、安保、通信、厨房、展陈、仓储系统(含高密度自动仓储系统)、工艺、景观、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需要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概算等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补充、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等全专业全过程设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②勘察范围: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包括不限于勘察报告的出具、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勘察周期须满足设计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30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732.62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8分)
6.2.1企业业绩: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的,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项目组成员(28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2)建筑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结构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8)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防护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9)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10)室内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职称证书不能证明专业以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11)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职称证书不能证明专业以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平面图的功能布局完整、合理,建筑效果表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2)建筑总体定位:建筑总体定位科学,体现科技创新特色(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3)绿色节能、环境保护、智能化等:在绿色节能、环境保护、智能化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4)建筑平面布局:对建筑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和特色,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
(5)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
(6)装配式建筑设计: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评比(等级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
(7)设计重点、难点的剖析: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可靠有效的解决方案(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8)合理化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书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4.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项目认知:对每个单体设计的设计理念、重点、难点和标准的把握(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2)经济合理性:在单体方案设计基础上,扩初设计能有效控制造价,确保项目经济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3)关键技术:针对本项目结构平面布置复杂,应提供合理的结构设计方案及论证数据,并提出对绿色建筑的相关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4)施工阶段的预控方案和措施:建筑施工阶段的预控方案和措施,控制或减少设计变更的加强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5)后续服务: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服务承诺及时高效,并能针对紧急情况提出应对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5其他因素(4分)
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获得国家级设计类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国家级设计类三等奖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个;获得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25分/个。(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为其参与打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参与打分人员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参与打分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成员本项不得分。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10日16时12分到 2021年12月17日16时1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8.4.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甲级(含)以上资质。
8.4.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除应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业绩、奖项和人员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益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栋8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孟冉
电 话:025-58195943 电 话:159963124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燕山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3060910003687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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