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规上工业企业评价、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6.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3212020000603
预算金额26.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先生028-84526099
公告正文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规上工业企业评价、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1321202000060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规上工业企业评价、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涂源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66号1栋1单元18层1805号
中标(成交)金额 264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名称: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规上工业企业评价、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二、服务范围:评价范围根据《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技术方案》,评价范围分为“依法审批范围”+“实际管理范围”两个范围进行资料收集、数据填报、说明编写、数据库建设等内容。依法审批范围:《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开发区范围(2000坐标系);实际管理范围:包括代管范围在内的开发区实际行使管理权限的范围。(实际管理范围来源:①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②政府部门出具的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相关文件。)三、服务要求:1、评价上报成果内容(1)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表格数据按《2020年“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技术方案》附录1要求填写基础数据;(2)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数据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数据来源说明,数据处理方法说明,异常数据说明等;(3)完成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矢量数据按照园区批准范围完成园区评价矢量数据提交,应符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4)实际管理范围示意图及证明文件包括实际管理范围示意图、矢量范围线,收集或草拟有关部门出具的面积、四至证明等本次评价工作所需文件;(5)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表。2、评价时点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时点统一为2019年12月31日。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价成果提交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五、服务标准: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号)、《2020年“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技术方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等技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熊昭霞(磋商小组组长)、毛平、曹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2、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南部县蜀北大道桂福路9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328897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8楼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先生
电话: 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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